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可供影音播放亦可作为显示器之电视机。【创作特点】本创作之特征在于可摺叠式之独特底座设计,且电视机整体系大抵由萤幕、喇叭与控制键组、以及底座等三大部份所组成。上部之正面设有显示影像用之萤幕,背面以下则向内倾斜凹陷,具有延展线条与美观之造型变化美感。喇叭与控制键组系设置于中间部份之矩形体,而底座之后端则呈具圆滑美感之半圆弧形矩形体。上述三大部份系由绞链轴枢接,并利用其活动特性,可作出略L型直立、平躺式展开、或摺叠型等多样状态,每一状态均呈现其独特之视觉效果。
申请公布号 TWD10816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2.01
申请号 TW093307728 申请日期 2004.12.15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麦可 富格;凯尔 南度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吴冠赐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杨庆隆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林志鸿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102号9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