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拍摄与记录系统
摘要 一个包括具有拍摄功能的电子设备的拍摄与记录系统,其具有一个发射机、一个接收机、一个声音数据处理器、一个成像设备、一个图像数据处理器以及一个图像与声音记录器。发射机具有为一个目标提供的一个麦克风,并发送由麦克风获得的声音信号。接收机接收从发射机发送的无线声音信号。声音数据处理器在声音信号的基础上生成声音数据。成像装置生成对应于目标图像的图像-像素信号。图像数据处理器在图像-像素信号的基础上生成图像数据。图像与声音记录器在将图像数据和声音数据彼此关联的同时,记录对应于该目标的声音数据和该目标的图像数据,以使根据图像数据的读取来读取声音数据。
申请公布号 CN170308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30
申请号 CN200510053573.1 申请日期 2005.03.08
申请人 铃木芳人;宾得株式会社 发明人 铃木芳人;河岛正义;杉浦刚
分类号 H04N5/76;H04N5/225;H04M11/10 主分类号 H04N5/76
代理机构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程伟;王锦阳
主权项 1.一个包括具有拍摄功能的电子设备的拍摄与记录系统,包括:一个发射机,其具有一个麦克风,并且无线地发射由所述麦克风获得的声音信号;一个接收机,其接收由所述发射机发射的无线声音信号;一个声音数据处理器,其在声音信号的基础上生成声音数据;一个成像设备,其产生对应于一个目标图像的图像-像素信号;一个图像数据处理器,其在图像-像素信号的基础上生成图像数据;及一个图像与声音记录器,其在将图像数据和声音数据彼此关联的同时把图像数据和声音数据记录在一个存储器中,以使根据图像数据的读取来读取声音数据。
地址 日本埼玉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