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图像记录系统、记录材料后处理装置及中继单元 | ||
摘要 | 一种图像记录系统,具有图像记录装置,同时,作为周边设备具有放置大尺寸记录材料、且宽度符合大尺寸记录材料尺寸的给纸单元,上述图像记录装置具有符合内装的小尺寸记录材料的尺寸的宽度,且将记录好图像的记录材料排出到装置主体的上面,组装在给纸单元的上面范围内。最好是给纸单元以外的周边设备全部收纳在给纸单元的上面范围内。从而使组装好的系统的设置面积抑制在最小限度,可提高设置场所在办公室内的自由度。 | ||
申请公布号 | CN1228692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11.23 |
申请号 | CN00104019.7 | 申请日期 | 2000.03.13 |
申请人 | 夏普公司 | 发明人 | 木田裕士 |
分类号 | G03G15/00 | 主分类号 | G03G15/00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杨梧 |
主权项 | 1、一种图像记录系统,包括:将图像记录在记录材料上的图像记录装置(1)、和根据对图像记录装置(1)所要求的功能而选择性连接的周边设备,其中,上述图像记录装置(1)内装有放置小尺寸记录材料的记录材料供给部(30),上述周边设备放置大于小尺寸记录材料的大尺寸记录材料,将放置的大尺寸记录材料供给至图像记录装置(1),设有具有符合大尺寸记录材料尺寸的宽度的记录材料供给装置(2A、2B),上述图像记录装置(1)采用将记录好图像的记录材料排出到图像记录装置主体上面(1a)的结构,且具有符合小尺寸记录材料尺寸的宽度,组装在记录材料供给装置(2A、2B)的上面的范围(X)内。 | ||
地址 | 日本大阪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