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自燃香烟,包含:一香烟本体;及一圆柱握持件,设在香烟本体的前端,其中,该握持件的前缘设有火柴头成分。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燃香烟,其中该握持件超过烟草0.5公分。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燃香烟,其中该握持件系由厚纸板卷曲后所形成。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燃香烟,其中该握持件系由金属薄片卷曲后所形成。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燃香烟,其中该握持件系由金属作成之圆柱框所形成。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燃香烟,其中该握持件长由约2至3公分。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自燃香烟,更包含引燃物设在该握持件的前缘。8.一种自燃香烟,包含:一握持件,以卷曲方式包夹住烟草及滤嘴,其中,在握持件的前缘设有火柴头成份。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自燃香烟,其中该握持件系由厚纸板卷曲后所形成。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自燃香烟,其中该握持件超过烟草0.5公分。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自燃香烟,更包含引燃物设在该握持件的前缘。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显示依据本发明第一实施例之香烟剖面图;第2图显示依据本发明第二实施例之香烟剖面图;第3图为先前技术之香烟盒设计立体图;及第4图为第3图香烟盒的部份剖面侧视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