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变焦镜头
摘要 一种变焦镜头,适于将显示元件所产生之影像投影于萤幕上。此变焦镜头包括第一透镜群与第二透镜群,其中第二透镜群是配置于第一透镜群与显示元件之间。第一透镜群包括依序排列之第一透镜、第二透镜与非球面透镜,且非球面透镜邻近第二透镜群。第二透镜群包括依序排列之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一复合透镜与第二复合透镜,且第二复合透镜邻近显示元件。第一透镜、第二透镜、非球面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一复合透镜与第二复合透镜之光学焦度值依序为负值、正值、负值、正值、负值、正值与正值,且第一与第二复合透镜是由二透镜所组成。
申请公布号 TWM281178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21
申请号 TW094211715 申请日期 2005.07.11
申请人 中强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国权
分类号 G02B15/14 主分类号 G02B15/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变焦镜头,适于将一显示元件所产生之影像投影于一萤幕上,该变焦镜头包括:一第一透镜群,其中该第一透镜群之光学焦度値为负値,且该第一透镜群包括一非球面透镜;以及一第二透镜群,配置于该第一透镜群与该显示元件之间,其中该第二透镜群之光学焦度値为正値。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非球面透镜位于邻近该显示元件之一侧,且该第一透镜群更包括:一第一透镜,该第一透镜之光学焦度値为负値;以及一第二透镜,位于该第一透镜与该非球面透镜之间,且该第二透镜之光学焦度値为正値。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该第二透镜以及该非球面透镜之表面分别具有一曲率中心,且各该曲率中心是位于其所对应之表面的同一侧。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二透镜群包括依序排列之一第三透镜、一第四透镜、一第一复合透镜以及一第二复合透镜,且该第二复合透镜是邻近该显示元件之一侧,而该第三透镜、该第四透镜、该第一复合透镜以及该第二复合透镜之光学焦度値依序为正値、负値、正値与正値。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群具有一负光学屈光度1,且该第二透镜群具有一正光学屈光度2,而该负光学屈光度1与该正光学屈光度2之关系为1.3≦︱1/2∣≦1.6。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群与该第二透镜群适于沿一轴向朝相互远离或相互接近之方向移动。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当该第一透镜群与该第二透镜群沿该轴向朝相互远离之方向移动时,该变焦镜头之有效焦距为EFL,而该变焦镜头之后焦距长度为BFL,且EFL/BFL<0.5。8.一种变焦镜头,适于将一显示元件所产生之影像投影于一萤幕上,该变焦镜头包括:一第一透镜群,包括N1个透镜,且该些透镜包括一非球面透镜,而该第一透镜群具有一负光学屈光度1;以及一第二透镜群,配置于该第一透镜群与该显示元件之间,该第二透镜群包括N2个透镜,且该第二透镜群具有一正光学屈光度2,其中1.3≦∣/2∣≦1.6,而N1+N2=9,且∣N1/N2∣≦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群之该些透镜的表面分别具有一曲率中心,且各该曲率中心是位于其所对应之表面的同一侧。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一透镜群与该第二透镜群适于沿一轴向朝相互远离或相互接近之方向移动。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当该第一透镜群与该第二透镜群沿该轴向朝相互远离之方向移动时,该变焦镜头之有效焦距为EFL,而该变焦镜头之后焦距长度为BFL,且EFL/BFL<0.5。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0项所述之变焦镜头,其中该第二透镜群之该些透镜其中之二是组成一第一复合透镜,而该第二透镜群之该些透镜其中之另二则是组成一第二复合透镜,该第一复合透镜与该第二复合透镜相邻,且该第二复合透镜是位于该第一复合透镜与该显示元件之间。图式简单说明:图1A与图1B分别绘示为习知一种变焦镜头在不同变焦倍率下的结构示意图。图2A与图2B分别绘示依照本发明一较佳实施例所述之一种变焦镜头在不同变焦倍率下的结构示意图。图3A与图3B分别绘示为变焦镜头在望远端及广角端所投影出之影像的辨识率与线对数的关系图。图4A与图4B分别绘示为变焦镜头在望远端及广角端所投影出的影像之场曲与畸变的曲线图。图5A与图5B分别绘示为变焦镜头在望远端及广角端所投影出的影像之横向光线扇形图。图6绘示为影像的成像示意图。
地址 苗栗县竹南镇新竹科学工业园区科北五路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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