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
摘要 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系具备:液晶面板7,其系由分别配置有反射部和透过部的复数个之像素而构成;偏光板1,其系对液晶面板7配置于观测者侧;以及偏光板2,其系挟住液晶面板7而配置于和偏光板1相对向的位置;构成液晶面板7的各像素之液晶分子的扭曲角系44度以上46度以下,且偏光板1的吸收轴和邻接于其之液晶分子的长轴所形成的角度系80度以上85度以下,而偏光板2的吸收轴和邻接于其之液晶分子所形成的角度系50度以上55度以下。
申请公布号 TWI243938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21
申请号 TW093104760 申请日期 2004.02.25
申请人 东芝松下显示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上天一浩
分类号 G02F1/1333 主分类号 G02F1/13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其特征为具备:液晶面板,其系由分别配置有反射部和透过部的复数个之像素而构成;第1偏光板,其系对前述液晶面板配置于观测者侧;及第2偏光板,其系狭住前述液晶面板而配置于和前述第1偏光板相对向的位置;构成前述液晶面板的各像素之液晶分子的扭曲角,系44度以上46度以下;且前述第1偏光板的吸收轴和邻接于其之液晶分子的长轴所形成的角度,系80度以上85度以下;前述第2偏光板的吸收轴和邻接于其之液晶分子所形成的角度,系50度以上55度以下。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其中更具备:第1/2板,其系配置于前述液晶面板和前述第1偏光板之间;及第1/4板,其系配置于前述第1/2板和前述液晶面板之间;前述第1/2板的迟相轴和前述第1/4板的迟相轴所形成的角度,系60度以上70度以下。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其中更具备:第2/2板,其系配置于前述液晶面板和前述第2偏光板之间;及第2/4板,其系配置于前述第2/2板和前述液晶面板之间;前述第2/2板的迟相轴和前述第2/4板的迟相轴所形成的角度,系60度以上70度以下。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其中配置于各像素之前述反射部之迟延nd系160奈米(nm)以上250奈米(nm)以下。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其中配置于各像素之前述透过部之迟延nd系280奈米(nm)以上350奈米(nm)以下。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其中更具备背光供应器,其系为供应背光于前述液晶面板的前述液晶分子而对前述第2偏光板设置于前述液晶面板的相反侧。图式简单说明:图1系本实施形态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的构成之截面图。图2系用以说明设置于本实施形态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的偏光板之偏光轴和/2板及/4板的迟相轴之模式性的平面图。图3系表示设置于本实施形态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和透过率之间的关系之曲线图。图4系表示设置于习知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和透过率之间的关系之曲线图。图5系表示设置于习知之半透光型液晶显示元件的液晶分子的扭曲角和间隙变动宽幅的关系之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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