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全烟曝露装置
摘要 一种全烟曝露装置,其特征在具备发烟部(5),系用以产生包含有粒子状物质的烟;稀释机构(6),系藉由在该发烟部(5)产生的烟中加入气体来进行稀释;空气单元(3),系将清净的气体供给至该稀释机构(6);至少1个曝露用室(10),系于内部具有细胞附着面,并将上述稀释机构(6)所稀释的烟加以导入;排气机构(82、84),系将烟由该室(10)与上述稀释机构(6)排出,并且遮断上述室(10)内烟的流动,使上述烟沉降于上述室(10)内,俾以曝露于上述细胞附着面。
申请公布号 TWI243651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21
申请号 TW091107147 申请日期 2002.04.10
申请人 烟草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深野泰生;铃木睦昭;井手麻衣子
分类号 A24C5/32;G01N17/00 主分类号 A24C5/3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洪武雄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80号6楼;陈昭诚 台北市中正区博爱路80号6楼
主权项 1.一种全烟曝露装置,其特征在具备: 发烟部,系用以产生包含有粒子状物质的烟; 稀释机构,系藉由在该发烟部产生的烟中加入气体 来进行稀释; 空气单元,系将气体供给至该稀释机构; 至少1个曝露用室,系于内部具有细胞附着面,并将 上述稀释机构所稀释的烟加以导入; 遮断机构,系在将上述烟导入该室中之后,以封闭 该室之方式遮断气体的流动; 排气机构,系将导入于上述室的烟排出。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上 述稀释机构具有将所稀释之烟的浓度加以任意设 定之浓度设定机构。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 复具备集管部,其系位于上述发烟部与上述室之间 ,并将在该发烟部产生的烟导入于上述室之前,暂 时予以收纳。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复 具备3方向管路的连接器,其一侧的管路连接于上 述集管部,另一侧的管路连接于上述排气机构,又 一侧的管路则开放于大气。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复 具备多歧管,系位于上述发烟部与复数曝露用室之 间,且具有均等分歧的配管构造,俾将该发烟部产 生的烟导入且分别传送至上述复数曝露用室。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复 具备稀释槽,系位于上述发烟部与复数曝露用室之 间,且具有均等连接于这些复数曝露用室的配管构 造,俾使上述稀释机构所稀释的烟流入。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上 述室具有位于该室上部之上述烟的导入口;及位于 上述细胞附着面旁之上述烟的排气口。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上 述室具有用以浸渍上述细胞附着面之培养基的供 给口与排气口,而这些培养基的供给口与排气口具 有设置于不同位置之构造。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上 述细胞附着面至少具有1个上述培养基可通过的孔 。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或9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 复具备有用以将上述培养基及/或上述细胞附着面 的温度保持固定之保温机构。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复 具备用以测定并控制上述室内压力的机构。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全烟曝露装置,其中,复 具备至少1个监视用室,具有用以测定曝露时上述 室内烟的浓度之浓度测定感测器。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本发明全烟曝露装置的第1实施型态之图 示。 第2A图系各模组的主要剖视图。 第2B图系第2A图的左侧视图。 第2C图系第2A图的右侧视图。 第2D图系第2A图的上面图。 第3图系细胞附着面的上面图。 第4图系本发明全烟曝露装置的第2实施型态之图 示。 第5图系关于第2实施型态之多歧管的部分剖视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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