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影机(二)
摘要 (一)物品用途:本创作之『摄影机(二)』系供摄取影像的机具,整体造型精致、奇巧,别具匠心。(二)创作特点:本创作系有关一种『摄影机(二)』之形状设计,其机体前方为具有凸出之镜头,且于机体下方连设有具开合功能之基座,该基座为设有弯曲状支架,并于支架中枢设活动式夹持体,整体造型新颖美观、弧线柔和顺畅,呈现轻巧细致的视觉观感,并可吸引消费者之青睐。如图所示,该摄影机于机体设有凸出的镜头,并于机体下方连接具开合功能之基座,俾使摄影机具有独特外观而可做为摆饰观赏,极富新意、独树风格,为符合创设性及新颖性之专利要件,爰依法提出申请。
申请公布号 TWD107967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21
申请号 TW093307001 申请日期 2004.11.23
申请人 勤衆兴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陈美琪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江明志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4段148号2楼之4;张朝坤 台北市大安区忠孝东路4段148号2楼之4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县中和市建一路150号1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