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器之用途及其回收方法
摘要 本发明系关于液晶显示器(LCD)之用途及其回收方法。根据本发明之方法特征在于:LCD至少部分地作为其它原材料之替代物使用。大体而言,本发明中,LCD在自900℃至1700℃之范围内的温度下经热处理。
申请公布号 TW20053716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16
申请号 TW094106639 申请日期 2005.03.04
申请人 马克专利公司 发明人 劳伦 马丁
分类号 G02F1/13 主分类号 G02F1/1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主权项
地址 德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