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邻接至与作用区域相对的基板表面之共平面电接触点之发光装置及其形成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揭示一种发光装置,该发光装置包括一基板,该基板具有第一及第二相对表面,一作用区域位于该第一表面上,及第一及第二电接触点毗邻该第二表面,并传导地耦合至该作用区域。在其他实施例中,一发光装置包括一基板,该基板具有第一及第二相对表面,一作用区域位于该第一表面上且包括:具有一第一导电类型之第一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表面上,及具有一第二导电类型之第二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作用层上。一第一电接触点毗邻该第二表面,一接触插头延伸穿透该基板及该作用区域,并将该第一电接触点耦合至该第二作用层,一第二电接触点在该第二表面耦合至该基板。
申请公布号 TWI243490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11
申请号 TW093111776 申请日期 2004.04.27
申请人 克立公司 发明人 杰尔德N 尼格雷
分类号 H01L33/00 主分类号 H01L33/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发光装置,包括:一基板,具有第一与第二相对表面;一作用区域,包括具有一第一导电类型之第一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表面上,及具有一第二导电类型之第二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作用层上;一第一电接触点,邻近该第二表面;一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基板及该作用区域,该接触插头将该第一电接触点耦合至该第二作用层;及一第二电接触点,在该第二表面耦合至该基板。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尚包括:一介电隔离物,其位于该接触插头之侧面上,该介电隔离物将该接触插头与该基板及该第一作用层分开。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介电隔离物包括旋涂式玻璃、聚醯亚胺、二氧化矽及/或氧化矽。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尚包括:一欧姆接触层,其位于该第二作用层上,该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第一二作用层,以接触该欧姆接触层。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欧姆接触层包括以下各项之至少一者:氮化钛(TiN)、铂、镍/金、氧化镍/金、氧化镍/铂、钛(Ti)、及钛/金。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欧姆接触层具有介于约10与约100间之厚度。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欧姆接触层系至少部分透明。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尚包括:一缓冲层,其位于该作用区域与该基板之间,该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缓冲层。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缓冲层包括氮化铝。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基板包括碳化矽(SiC)。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接触插头包括金、银、一金合金,及/或一银合金。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一导电类型系n型,及其中该第二电接触点包括铝及钛中之至少一者。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二导电类型系P型,及其中该第一电接触点包括以下各项之至少一者:铂、镍,及钛/金。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一作用层包括氮化镓(GaN)。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二作用层包括氮化镓(GaN)。16.一种发光装置,包括:一基板,具有第一及第二相对表面;一作用区域,位于该第一表面上;第一及第二电接触点,邻近该第二表面,该等电接触点传导地耦合至该作用区域。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作用区域包括:具有一第一导电类型之第一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表面上;及具有一第二导电类型之第二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作用层上。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发光装置,尚包括:一接触插头,其延伸贯穿该基板及该作用区域,该接触插头将该第一电接触点耦合至该第二作用层。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发光装置,尚包括:一介电隔离物,其位于该接触插头之侧面上,该介电隔离物将该接触插头与该基板及该第一作用层分开。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9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介电隔离物包括旋涂式玻璃、一聚醯亚胺、二氧化矽,及/或氮化矽。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发光装置,尚包括:一欧姆接触层,其位于该第二作用层上,该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第二作用层,以接触该欧姆接触层。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欧姆接触层包括以下各项之至少一者:氮化钛(TiN)、铂、镍/金、氧化镍/金、氧化镍/铂、钛(Ti),及钛/金。2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2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欧姆接触层具有介于约10与约100间之厚度。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1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欧姆接触层系至少部分透明。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发光装置,尚包括:一缓冲层,其位于该作用区域与该基板之间,该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缓冲层。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5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缓冲层包括氮化铝。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8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接触插头包括金、银、一金合金,及/或一银合金。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一导电类型系n型,及其中该第二电接触点包括铝及钛中之至少一者。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二导电类型系p型,及其中该第一电接触点包括以下各项之至少一者:铂、镍,及钛/金。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项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一作用层包括氮化镓(GaN)。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7之发光装置,其中该第二作用层包括氮化镓(GaN)。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6之发光装置,其中该基板包括碳化矽(SiC)。33.一种形成发光装置之方法,包括:形成具有一第一导电类型之第一作用层,其位于一基板之第一表面上,该基板具有第一及第二相对表面;形成具有一第二导电类型之第二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作用层上,该第一及第二作用层包括一作用区域;形成一通孔,其经过该基板及该作用区域;在该通孔中形成一接触插头;形成一第一电接触点,其邻近该第二表面,该接触插头将该第一电接触点第二作用层;及形成一第二接触点,其在该第二表面耦合至该基板。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方法,尚包括:形成一介电隔离物,其位于该接触插头之侧面,该介电隔离物使该接触插头与该基板及该第一作用层分开。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4项之方法,其中形成该介电隔离物包括:将该通孔之至少一部分填满一介电材料;在该第二表面上形成一罩幕;及经由该罩幕蚀刻该介电材料。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方法,尚包括:在该第二作用层上形成一欧姆接触层,该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第二作用层,以接触该欧姆接触层。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方法,其中形成该通孔包括:使用该欧姆接触层作为一蚀刻停止层而蚀刻该基板。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7项之方法,其中执行蚀刻该基板系使用以下蚀刻技术之至少一者:湿式蚀刻、乾式蚀刻及微机械定型。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方法,尚包括:形成一缓冲层,其位于该作用区域与该基板间,该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缓冲层。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3项之方法,其中形成该接触插头包括:利用金、银、一金合金及/或一银合金而电镀该通孔。41.一种形成发光装置之方法,包括:在一基板之第一表面上形成一作用区域,该基板具有第一及第二相对表面;形成邻近该第二表面之第一及第二电接触点,该等电接触点传导地耦合至该作用区域。4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1项之方法,其中形成该作用区域包括:形成具有一第一导电类型之第一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表面上;以及形成具有一第二导电类型之第二作用层,其位于该第一作用层上。4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2项之方法,尚包括:形成一接触插头,其延伸贯穿该基板及该作用区域,该接触插头将该第一电接触点耦合至第二作用层。4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方法,尚包括:形成一介电隔离物,其位于该接触插头之侧面,该介电隔离物使该接触插头与该基板及该第一作用层分开。4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方法,尚包括:形成一欧姆接触层,其位于该第二作用层上,该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第二作用层,以接触该欧姆接触层。4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3项之方法,尚包括:形成一缓冲层,其位于该作用区域与该基板间,该接触插头延伸贯穿该缓冲层。图式简单说明:图1以剖面图说明一习用氮化镓(GaN)式发光二极体(LED);及图2A至2K根据本发明多种不同实施例,以剖面图说明数个发光装置及其形成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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