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粗聚甲醛共聚物粉粒体,系由聚合机所排出的粗聚甲醛共聚物,经予粉碎,具有下述(1)~(2)规定的粒径分布特性及表面细孔特性之粗聚甲醛共聚物粉粒体:(1)超过粒径1.0mm之成分为50重量%以下;(1-a)上述成分之表面细孔之平均直径为4m以上;(1-b)上述成分之表面细孔之全部体积中,直径4m以下的细孔之全部体积为50%以下;(2)粒径未满0.18mm的成分在30重量%以下。2.一种安定化聚甲醛共聚物之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将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的粗聚甲醛共聚物粉粒体进行其残留聚合触媒之失活处理后,与安定剂同时熔融混练处理。3.一种安定化聚甲醛共聚物之制造方法,其特征在于粗聚甲醛共聚物内,在由来自聚合机之排出之前至粉碎处理结束前之间添加残留聚合触媒之失活化处理剂,进行粉碎处理而得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粗聚甲醛共聚物粉粒体,其后与安定剂同时熔融混练处理。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或第3项之安定化聚甲醛共聚物之制造方法,其中粗聚甲醛共聚物粉粒体之残留聚合触媒在失活处理后之不安定终端含有率在0.1~0.8重量%。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安定化聚甲醛共聚物之制造方法,其中粗聚甲醛共聚物系以酸触媒为聚合触媒而得者。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安定化聚甲醛共聚物之制造方法,其中粗聚甲醛共聚物系由在受阻酚系化合物之存在下的聚合而得者。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安定化聚甲醛共聚物之制造方法,其中粗聚甲醛共聚物系采用含有10ppm以下的水分之原料单体经予聚合而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