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十一)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是一种电视机之新式样,其可供影音讯号显示播放,亦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电视机特点在于两侧局部切割造形,恰可往后延伸兼作脚架造形,包括一壳体及二枢设于壳体侧边的脚架。壳体正面嵌设一显示幕,并具有一弧形顶缘及一曲度较顶缘大之弧形底缘。两侧边各形成一邻近顶缘处概呈齐头圆锥状之凸出部及一与脚架相配合的卡槽。在壳体后侧邻近顶缘处形成一可供提握施力之凹槽,而在前侧邻近底缘处则点缀有二对称的圆形网孔。由前视图观之,本创作电视机给人一种犹如后视一跑车之视觉联想,其左右两侧边之凸出部如同跑车之后视镜,而二网孔好似跑车之排气孔。参阅使用状态图、前视图及侧视图,二脚架各具有一枢设于壳体侧边且邻近底缘之转动部,及一由转动部延伸且尾端收敛之臂部。该等转动部概呈齐头圆锥状并与上述凸出部相呼应,臂部可选择地固定在卡槽中或固定在壳体后侧而将壳体撑立。可简易地伸展及收合的脚架加上可供提握的凹槽,使本创作电视机可以快速地被移动及架设,且简洁流畅的外形正如跑车所具有之流线型外观而呈现出追求速度的感觉。使用状态图是本创作电视机的脚架展开之状态。
申请公布号 TWD107470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1.01
申请号 TW093307624 申请日期 2004.12.13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安德瑞 诺勒本特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