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填装在汽车消声器中的袋装玻璃纤维
摘要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填装在汽车消声器中的袋装玻璃纤维,其包括:由带有孔洞的聚丙烯或聚乙烯塑料薄膜制成的袋,和装入该袋中且盘绕的中间无断头的玻璃纤维,装入该袋中的玻璃纤维的各组份重量比为:SiO<SUB>2</SUB>:57—62%;Al<SUB>2</SUB>O<SUB>3</SUB>:12—16%;TiO<SUB>2</SUB>:≤0.3%;B<SUB>2</SUB>O<SUB>3</SUB>:≤0.6%;MgO:0.1—4%;CaO:20—26%;K<SUB>2</SUB>O:≤0.3%;Na<SUB>2</SUB>O:≤0.3%;临熔温度>800℃;纤维直径为0.015—0.035mm。本发明所采用的玻璃纤维属非金属无机材料,化学性能稳定,与普通玻璃纤维相比,具有耐高温、寿命长、韧性好不易断,纤维间无任何化学粘接剂,受排气冲击不会吹断、吹碎,更不会吹走,不会对自然环境造成二次污染,消声性能稳定等优点,同时由于采用了塑料薄膜包装,避免了在装配过程中对人体的影响,也使得使用更为方便。
申请公布号 CN1224776C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26
申请号 CN02133603.2 申请日期 2002.08.06
申请人 贵阳新兴节能产品厂 发明人 韩衍春
分类号 F01N1/24;C03C13/00;C03B37/01;D02G3/18 主分类号 F01N1/24
代理机构 贵阳东圣专利商标事务有限公司 代理人 袁庆云
主权项 1、一种填装在汽车消声器中的袋装玻璃纤维,其包括:由带有孔洞的聚丙烯或聚乙烯塑料薄膜制成的袋,和装入该袋中且盘绕的中间无断头的玻璃纤维,装入该袋中的玻璃纤维的各组份重量比为:SiO2:57-62%;Al2O3:12-16%;TiO2:≤0.3%;B2O3:≤0.6%;MgO:0.1-4%;CaO:20-26%;K2O:≤0.3%;Na2O:≤0.3%;临熔温度>800℃;纤维直径为0.015-0.035mm。
地址 550016贵州省贵阳市白云经济开发区沙文片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