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废气后处理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废气后处理装置,它具有一个可由内燃机的废气流过的、带有不同通流阻力的区域的主体,其中主体具有彼此隔开的、各以限界装置(2,12,14)构成边界的通流区域(4),这些通流区域各具有至少一个可加载废气的入流口(7);及在各区域(11,13;15,16;20,21;57,58)中通过不同地构造的限界装置提供不同的流动阻力。 |
申请公布号 |
CN1688799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10.26 |
申请号 |
CN03824305.9 |
申请日期 |
2003.06.24 |
申请人 |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斯特凡·维尔斯托恩;安德烈亚斯·根斯勒;诺贝特·布罗伊尔 |
分类号 |
F01N3/022;B01D46/12 |
主分类号 |
F01N3/022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曾立 |
主权项 |
1.废气后处理装置,具有一个可由内燃机的废气流过的、带有不同流动阻力的区域的主体,其特征在于:该主体具有彼此隔开的、各以限界装置(2,12,14,46)构成边界的通流区域(4,44),这些通流区域各具有至少一个可加载废气的入流口(7);及在各区域(11,13;15,16;20,21;57,58)中通过不同地构造的限界装置提供不同的流动阻力。 |
地址 |
德国斯图加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