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废气后处理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废气后处理装置,它具有一个可由内燃机的废气流过的、带有不同通流阻力的区域的主体,其中主体具有彼此隔开的、各以限界装置(2,12,14)构成边界的通流区域(4),这些通流区域各具有至少一个可加载废气的入流口(7);及在各区域(11,13;15,16;20,21;57,58)中通过不同地构造的限界装置提供不同的流动阻力。
申请公布号 CN168879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26
申请号 CN03824305.9 申请日期 2003.06.24
申请人 罗伯特·博世有限公司 发明人 斯特凡·维尔斯托恩;安德烈亚斯·根斯勒;诺贝特·布罗伊尔
分类号 F01N3/022;B01D46/12 主分类号 F01N3/022
代理机构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曾立
主权项 1.废气后处理装置,具有一个可由内燃机的废气流过的、带有不同流动阻力的区域的主体,其特征在于:该主体具有彼此隔开的、各以限界装置(2,12,14,46)构成边界的通流区域(4,44),这些通流区域各具有至少一个可加载废气的入流口(7);及在各区域(11,13;15,16;20,21;57,58)中通过不同地构造的限界装置提供不同的流动阻力。
地址 德国斯图加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