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三十二)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是一种电视机之新式样,其可供影音讯号显示播放,亦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电视机包含一本体及一承接该本体的基座,其特征在于由背面交叉延伸至本体正面两侧之绳状连杆设计。该基座包括一底盘及一连接该本体至该底盘的支架。该支架舍弃一般以单一连杆的架构,改以较具原创性之四交叉纵横的连杆装饰,使本创作电视机在视觉上给予观者具活力之新鲜感受。此外,该支架外型简约,富有现代感,由侧面观之,应该更显现如弯折弹片之视觉联想,犹如存在活泼、好动,及跳脱的个性。另外,该本体具有多数并列的按钮,及位于该等按钮二侧的喇叭。其外型及位置左右对称,其外观设计使本创作电视机在创新之余亦保有典雅,使活泼却不趋于嬉闹,创新却不流于反传统,充份展现应有的视觉平衡效果。综上所述,本创作整体造型展现出新颖独特之视觉美感,且申请前未见于刊物及公开使用,符合新式样专利申请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722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21
申请号 TW093307548 申请日期 2004.12.10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伊森殷堡登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