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50)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一种电视机,尤指一种可用以显示影像资讯之电视机造型设计,本创作亦可兼作显示器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之外观特点在于不规则形萤幕本体相对于圆形底座的错位配置所造成之视觉平衡感;喇叭孔则凹设于萤幕本体右上方,萤幕右侧并设有圆弧状按钮区;萤幕整体的非方正边缘线条设计使得外框呈现活泼的变化,亦特别凸显出按钮区的圆弧状造型。底座则呈圆形设计并设置在偏本体左下方处,使得萤幕看来好似由底座向一侧伸出,非方正形与圆形的对位配置设计使本创作呈现与众不同的质感,且系首先创作,符合新式样专利要件!
申请公布号 TWD107228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21
申请号 TW093307483 申请日期 2004.12.09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林炳昕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镒珠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2段112号9楼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