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反射体及使用该反射体的液晶显示装置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即使显示区域的面积增大,在面内仍然能够得到均匀的亮度、可提高可视性的液晶显示装置。本发明的反射体(47),具有反射面,设置到液晶显示装置中,其特征在于,上述反射体的反射特性根据自反射面表面(12b)的显示区域(47a)部起的距离而改变,入射到上述反射体的入射光在反射面表面(12b)反射的反射光强度在±预定角的范围内均匀,上述预定角满足下述公式(I)的关系,θ(度)=tan<SUP>-1</SUP> (H/2L)公式(I),该公式中,θ是预定角,H是上述显示区域的上下方向尺寸,大于等于2cm且小于等于30cm,L是从上述显示区域的中心到视点的距离,大于等于10cm且小于等于300cm。 |
申请公布号 |
CN168397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10.19 |
申请号 |
CN200510067302.1 |
申请日期 |
2005.04.18 |
申请人 |
阿尔卑斯电气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吉井克昌 |
分类号 |
G02F1/1335;G02F1/133;G09F9/35 |
主分类号 |
G02F1/1335 |
代理机构 |
永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胡建新 |
主权项 |
1、一种反射体,具有反射面,设置到液晶显示装置中,其特征在于,上述反射体的反射特性根据自反射面表面的显示区域中央部起的距离而改变,入射到上述反射体的入射光在反射面表面反射的反射光强度在±预定角的范围内均匀,上述预定角满足下述公式I的关系,θ(度)=tan-1(H/2L) 公式I该公式中,θ是预定角,H是上述显示区域的上下方向尺寸,大于等于2cm且小于等于30cm,L是从上述显示区域的中心到视点的距离,大于等于10cm且小于等于300cm。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