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毛发化妆品
摘要 本发明涉及含下述成分(A)和(B)的毛发化妆品,以及使用该毛发化妆品处理毛发的毛发改性方法,其中,(A)为碳原子总数4~20、不含羟基的三元羧酸或其盐;(B)为选自芳香醇、N-烷基吡咯烷酮、碳酸亚烃酯、聚丙二醇、内酯或环酮的ClogP为-2~3的1种或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有机溶剂,该毛发化妆品以水稀释至20重量倍时的25℃下的pH值为2~5。本发明的毛发化妆品可赋予因染发、电烫、反复过度吹风干燥而受损、干松蓬乱的干燥头发以梳通性、整齐性、定型保持性。
申请公布号 CN167948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12
申请号 CN200510058923.3 申请日期 2005.03.25
申请人 花王株式会社 发明人 野尻昌良;永井实
分类号 A61K7/06 主分类号 A61K7/06
代理机构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1.毛发化妆品,其特征在于,含有下述成分(A)与(B):(A)为碳原子总数4~20、不含羟基的三元羧酸或其盐;(B)为选自芳香醇、N-烷基吡咯烷酮、碳酸亚烃酯、聚丙二醇、内酯或环酮的ClogP为-2~3的1种或两种以上的有机溶剂,所述毛发化妆品以水稀释成20重量倍时的25℃下的pH值为2~5。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