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毛发化妆品 |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含下述成分(A)和(B)的抗冲洗型毛发化妆品,以及使用该毛发化妆品处理毛发的毛发改性方法,其中,(A)为柠檬酸或其盐,(B)为选自芳香醇、N-烷基吡咯烷酮、碳酸亚烃酯、聚丙二醇、内酯或环酮的Clog P为-2~3的有机溶剂,该毛发化妆品以水稀释成20重量倍时,25℃的pH是2~5,缓冲容量大于等于0.001克当量/L、小于0.2克当量/L。本发明的毛发化妆品通过使用于赋予因染发、电烫、反复过度吹风干燥而受损、干松蓬乱的干燥头发,能给毛发带来光泽、整齐、和良好的触感。 | ||
申请公布号 | CN167948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10.12 |
申请号 | CN200510058924.8 | 申请日期 | 2005.03.25 |
申请人 | 花王株式会社 | 发明人 | 福原和久;上山健一 |
分类号 | A61K7/06 | 主分类号 | A61K7/06 |
代理机构 |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龙淳 |
主权项 | 1.抗冲洗型毛发化妆品,其特征在于,含下述成份(A)和(B):(A)为柠檬酸或其盐;(B)为选自芳香醇、N-烷基吡咯烷酮、碳酸亚烃酯、聚丙二醇、内酯或环酮的ClogP为-2~3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有机溶剂,所述毛发化妆品以水稀释成20重量倍时,25℃的pH是2~5,缓冲容量大于等于0.001克当量/L、小于0.2克当量/L。 |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