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毛发化妆品
摘要 本发明涉及含下述成分(A)和(B)的抗冲洗型毛发化妆品,以及使用该毛发化妆品处理毛发的毛发改性方法,其中,(A)为柠檬酸或其盐,(B)为选自芳香醇、N-烷基吡咯烷酮、碳酸亚烃酯、聚丙二醇、内酯或环酮的Clog P为-2~3的有机溶剂,该毛发化妆品以水稀释成20重量倍时,25℃的pH是2~5,缓冲容量大于等于0.001克当量/L、小于0.2克当量/L。本发明的毛发化妆品通过使用于赋予因染发、电烫、反复过度吹风干燥而受损、干松蓬乱的干燥头发,能给毛发带来光泽、整齐、和良好的触感。
申请公布号 CN1679481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12
申请号 CN200510058924.8 申请日期 2005.03.25
申请人 花王株式会社 发明人 福原和久;上山健一
分类号 A61K7/06 主分类号 A61K7/06
代理机构 北京纪凯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1.抗冲洗型毛发化妆品,其特征在于,含下述成份(A)和(B):(A)为柠檬酸或其盐;(B)为选自芳香醇、N-烷基吡咯烷酮、碳酸亚烃酯、聚丙二醇、内酯或环酮的ClogP为-2~3的一种或两种以上的有机溶剂,所述毛发化妆品以水稀释成20重量倍时,25℃的pH是2~5,缓冲容量大于等于0.001克当量/L、小于0.2克当量/L。
地址 日本东京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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