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汽车用发光体
摘要 一种汽车用发光体乃是以自行发光的物体所制成,例如萤光片以自行发光,其以黏合方式或一体射出成型的方式设于汽车引擎室内部的零件上,例如可以设于一电瓶电极绝缘盖、一冷却主水箱盖、一冷却副水箱盖、一雨刷水箱盖、或一机油表尺握把上。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可以是圆形、圆环形状、或长条状。再者,也可以形成有镂空图样。藉此该些零件于黑暗中可自行发光以紧急指示其位置。相较先前技术,本创作不需电力而可以于黑暗中紧急指示零件所在位置之用,可有效应付紧急状况的需要。
申请公布号 TWM277665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11
申请号 TW094207975 申请日期 2005.05.17
申请人 郑金来 发明人 郑金来
分类号 B60R27/00 主分类号 B60R2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谢宗颖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1号18楼;王云平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2段71号18楼
主权项 1.一种汽车用发光体,其为自行发光的物体所制成,并且设于汽车引擎室内部的零件上,藉此于黑暗中该些零件可自行发光以紧急指示该些零件的位置。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为一萤光片,其添加有萤光剂。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黏合于汽车引擎室内部的零件上。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为一体射出成型于汽车引擎室内部的零件上。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设于一引擎室盖板支架。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设于一电瓶的电极绝缘盖。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的形状为“+"字型或“-"字型。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设于一冷却主水箱盖。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设于一冷却副水箱盖。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设于一雨刷水箱盖。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设于一机油表尺握把。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是圆形、圆环形状、或长条状。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汽车用发光体,其中该汽车用发光体形成有一镂空图样。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为本创作之汽车用发光体设于引擎室盖板支架的侧视图。第二图:为本创作之汽车用发光体设置于引擎室内各零件的俯视图。
地址 台北县汐止市水源路2段72巷28弄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