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具备液晶板,该液晶板系于一对基板的对向面形成不透光的遮光膜或配线,且于该对向面涂布密封材料以形成液晶注入口,而将上述一对基板相互贴合而成,此液晶显示装置中,封塞上述注入口之封塞材料,系由紫外线或可视光线硬化之树脂,该树脂的至少一部分,系被吸进上述一对基板间,而且于上述遮光膜或配线的上述注入口附近,至少在一方基板上形成有可使上述紫外线或可视光线透过的透过部分,上述透过部分的开口率系20%以上,而且上述透过部分系为形成于上述遮光膜或配线之开口部的内侧,而且系为形成于该开口部内侧之点状或带状图案之外侧领域。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该液晶显示装置之上述透过部分,系于上述遮光膜或配线之上述注入口附近部位形成之缺口部。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该液晶显示装置之上述透过部分,系于上述配线之上述注入口附近部位中,将上述配线迂回而形成的开口部。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或2项之液晶显示装置,该液晶显示装置之上述透过部分系由复数个部位所成。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之液晶显示装置,该液晶显示装置之上述透过部分系上述配线邻接之2条配线间的间隙。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之液晶显示装置,该液晶显示装置之上述间隙之开口率为20%以上,而离开上述注入口之部位的上述间隙之开口率系20%以下。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液晶显示装置,该液晶显示装置之上述配线之上述注入口附近部位,系将其一部分宽度设成较窄者。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晶显示装置,该液晶显示装置之上述透过部分,系形成于上述遮光膜或配线之圆形或多角形状之开口部。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为表示本发明液晶显示装置之一实施形态的平面说明图。第2图为第1图的注入口附近的扩大图。第3图为第1图中Ⅲ-Ⅲ剖线的剖面图。第4图为表示本发明液晶显示装置之其他实施形态之配线迂回时之液晶显示装置注入口附近的扩大图。第5图为表示本发明液晶显示装置之又一实施形态之配线,使该配线之一部分成为较细配线时之液晶显示装置注入口附近的扩大图。第6图为表示本发明液晶显示装置之再一实施形态之具有点状图案时之液晶显示装置注入口附近的扩大图。第7图系表示第1图之液晶显示装置注入口附近的亮度分布的图表。第8图为习用液晶显示装置的平面图。第9图为第8图中Ⅸ-Ⅸ线的剖面图。第10图为习用彩色液晶显示装置的剖面图。第11图系表示习用彩色液晶显示装置注入口附近的亮度分布的图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