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制造含乳之酸性饮料的方法,其包含: 提供至少包括0.1至3.0重量%以乳汁蛋白质计算之乳 汁、0.05至1.0重量%大豆食用纤维、0.05至1.0重量%果 胶及酸化剂之起始材料,该等含量系以起始材料的 总重量为基准; 制备含有该乳汁及该大豆食用纤维但不含果胶之 混合物,且将该酸化剂加入该混合物中以制备具有 pH3.0到4.2之初混合物; 将该果胶加入该初混合物中以获得第二混合物;及 将该第二混合物均质化以获得含乳之酸性饮料。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初混合物中 除了来自乳汁的糖以外实质上不含有其它的糖。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起始材料中 含有果汁及蔬菜汁之至少一者,且果汁及蔬菜汁之 该至少一者系包含在该初混合物中。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起始材料中 含有果汁及蔬菜汁之至少一者,且果汁及蔬菜汁之 该至少一者系在该均质化前被加入该第二混合物 中。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进行该均质化 作用以使所得含乳之酸性饮料中所含悬浮粒子的 至少90%其粒度系小于1.2微米。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方法,其中该起始材料的 组成被加以调整使所得含乳之酸性饮料的热量不 超过20仟卡/100毫升。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方法,其中进行该均质化 作用以使所得含乳之酸性饮料中所含悬浮粒子的 至少90%其粒度系小于0.5微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