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适合属高温应用之经交联压敏性黏着剂组合物及以彼等为基础之黏着剂物件
摘要 压敏性黏着剂组合物及以其为基础之黏着剂物件,其系用热安定的双醯胺交联剂交联,但于曝露高温后能自多种基底上清除。
申请公布号 TWI24133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11
申请号 TW090129680 申请日期 2001.11.30
申请人 3M新设资产公司 发明人 新明 周
分类号 C09J7/00;C09J11/06;C09J4/00 主分类号 C09J7/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胶黏物件,其包括: (1)衬背;与 (2)该衬背上之压敏性胶黏组合物, 该组合物含下列(A)与双醯胺交联剂(B)之反应产物: (A)共聚物,其包含(a)非叔醇的(甲基)丙烯酸酯其中 烷基含1-8碳原子,及其均聚物之玻璃转移温度不高 过0℃者;及(b)羧酸官能、乙烯型不饱和共单体的 反应物,与 (B)具下式之双醯胺交联剂: 其中R1及R3各独立选自H与CnH2n+1,其n为1-5范围内整 数,R2系一选自次苯(-C6H4-)、取代的次苯、三、 CmH2m其中m为1-10之整数及其组合物之群组之二价基 团, 该共单体与该交联剂的相对量经选择使醯胺基当 量数对羧酸基当量数比至少0.5, 其中压敏性胶黏组合物含胶黏剂(tackifier)重量比 不超过10%及增韧剂(plasticizer)重量比不超过2%。 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组合 物当涂敷厚0.0008寸于含铜基底并在温度180℃暴露 30分钟时经加热暴露后能清除。 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组合 物当涂敷厚0.0008寸于玻璃基底并在温度180℃暴露 30分钟时经加热暴露后能清除。 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比率 在0.5至1.3(含)间。 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比率 在0.7至1.0(含)间。 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羧酸 官能的共单体系选自丙烯酸、异丁烯酸及其等组 合之群组。 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甲 基)丙烯酸酯系选自丙烯酸丁酯,丙烯酸2-甲基丁酯 ,丙烯酸2-乙基己酯,丙烯酸异辛酯,丙烯酸4-甲基-2- 戊酯,丙烯酸异戊酯,丙烯酸另丁酯及其等组合之 群组。 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甲 基)丙烯酸酯为丙烯酸丁酯。 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交联 剂含1,1'-异醯-双(2-甲基氮丙啶)。 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共 单体量以该共聚物的总重计在1-5%(含)重量比间。 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共 单体量以该共聚物的总重计在1-2.5%(含)重量比间 。 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该共 单体量以该共聚物的总重计在1.5-2.5%(含)重量比间 。 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胶黏物件,其中烷基 含4-8个碳原子。 14.一种压敏性胶黏组合物,其含下列(A)与(B)的反应 产物: (A)共聚物,其包含(a)非叔醇的(甲基)丙烯酸酯,其中 烷基含1-8碳原子,及其均聚物之玻璃转移温度不高 过0℃者;及(b)羧酸官能、乙烯型不饱和共单体的 反应物,与 (B)具下式之双醯胺交联剂: 其中R1及R3各独立选自H与CnH2n+1,其n为1-5范围内整 数,R2系选自次苯(-C6H4-)、取代的次苯、三、CmH2m 其中m为1-10内整数及其组合物之群组之二价基团, 该共单体与该交联剂的相对量经选择使醯胺基当 量数对羧酸基当量数比至少0.5, 其中压敏性胶黏组合物含胶黏剂(tackifier)重量比 不超过10%及增韧剂(plasticizer)重量比不超过2%。 15.一种保护基底之方法,包括 (A)涂敷胶黏物件于基底,该胶黏物件包括: (1)衬背;与 (2)该衬背上之压敏性胶黏组合物; 该组合物含以下(a)与(b)的反应产物: (a)一种共聚物,其包括(i)非叔醇之(甲基)丙烯酸酯, 其中烷基含1-8碳原子,及其均聚物之玻璃转移温度 不高过0℃者;与(ii)一羧酸官能的乙烯型不饱和共 单体;及 (b)具下式之双醯胺交联剂: 其中R1及R3各独立选自H与CnH2n+1,其n为1-5范围之整 数,R2系选自次苯(-C6H4-)、取代的次苯、三、CmH2m 其中m为1-10内整数及其组合物之群组之二价基团, 其中醯胺基当量数对羧酸基当量数之比至少0.5, 其中压敏性胶黏组合物含胶黏剂(tackifier)重量比 不超过10%及增韧剂(plasticizer)重量比不超过2%; (B)加热该胶黏物件与该基底至150℃至230℃范围内 温度;及 (C)热暴露后清除该基底中该胶黏物件。 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5项之方法,包括加热该胶 黏物件与该基底历至少30分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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