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自动点燃功能的微型气体发生器
摘要 具有自动点燃功能,并在其受热导致功能减弱之前仍能工作的微型气体发生器,排放气体的洁净度并未受损,气体发生器包括气体发生剂,与点火器形成整体并将点火器密封固定在杯形体中的夹持器,其中自动点燃剂层放置在杯状体的内表面上。
申请公布号 CN1678879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10.05
申请号 CN03820411.8 申请日期 2003.08.29
申请人 日本化药株式会社 发明人 儿玉了意;栗田和昌;池田健治郎
分类号 F42B3/12;B60R22/46;B60R21/26;B01J7/00;F23Q13/00 主分类号 F42B3/12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沙永生
主权项 1.一种气体发生器,它包括气体发生剂、内部装填有气体发生剂的杯状体、和带有点火器的夹持器,该夹持器将所述点火器密封固定在所述杯状体中,其特征在于:所述杯状体内表面上有自动点燃剂层。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