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回收现场挖掘弃土石的方法及机械 | ||
摘要 | 从洞坑中现场挖掘的、主要是非粒状粘合的弃土石可以通过一定比例机械混合处理使之成为作为回填材料适合于立即使用的材料,其方法是机械混合弃土石与重量或体积比高达30%的添加粒状材料和重量或体积比为1%~10%的粉状材料,所述粉状材料包括1-5%石灰或具有1-5%水泥和/或1-5%粉状烟灰的添加物。用粘土处理能很好工作同时合适的弃土石的范围可以通过添加水泥到粉末材料中来扩展。混合物的比例依据弃土石的粘土和水分的含量来选择。可以设定以便在现场以正确的比例混合成分与水的机械也予以介绍。 | ||
申请公布号 | CN122133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10.05 |
申请号 | CN01812948.X | 申请日期 | 2001.07.09 |
申请人 | 凯尼斯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弗兰克·欧文 |
分类号 | B09B3/00;E02F5/22 | 主分类号 | B09B3/00 |
代理机构 | 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专利商标事务所 | 代理人 | 郑修哲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回收现场挖掘弃土石的方法,包括将来自沟坑的主要是非粒状粘合材料变成立即适合于用作回填的材料,所述的方法包括将挖掘的弃土石破碎,然后在一个自动动力机械中将已破碎的挖掘的弃土石与高达30%的添加的粒状材料及1-10%之间的粉状材料机械地混合的步骤,该粉状材料包括石灰或石灰加添加的水泥和/或成粉状的烟灰,所述自动动力机械将组份搅混在一起成为输出材料。 | ||
地址 | 英国伦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