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记录功率确定方法
摘要 本发明提出了一种记录功率确定方法,是利用峰值功率P1,在具有螺旋状伸延的光道的光盘上进行记录操作的光盘装置的记录功率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等式获得暂定峰值功率P2∶P2=K1×P1,其中K1>1;通过以下等式获得上限P3∶P3=K2×P2,其中K2>1;通过以下等式获得下限P4∶P4=K3×P2,其中K3<1;以所述上限P3进行记录;以所述下限P4进行记录;确定是否获得了所规定的再生信号质量;以及当获得所规定的再生信号质量时,则将用于数据记录的记录功率设置为大于等于所述下限且小于等于所述上限的记录功率。
申请公布号 CN1219287C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9.14
申请号 CN01813532.3 申请日期 2001.07.27
申请人 松下电器产业株式会社 发明人 东海林卫;赤木俊哉;中村敦史;伊藤有明;山崎行洋;本多泰启;石田隆;小西信一;久门裕二
分类号 G11B7/0045;G11B7/125 主分类号 G11B7/0045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汪惠民
主权项 1.一种记录功率确定方法,是利用峰值功率P1,在具有螺旋状伸延的光道的光盘上进行记录操作的光盘装置的记录功率确定方法,其特征在于:通过以下等式获得暂定峰值功率P2:P2=K1×P1,其中K1>1;通过以下等式获得上限P3:P3=K2×P2,其中K2>1;通过以下等式获得下限P4:P4=K3×P2,其中K3<1;以所述上限P3进行记录;以所述下限P4进行记录;确定是否获得了所规定的再生信号质量;以及当获得所规定的再生信号质量时,则将用于数据记录的记录功率设置为大于等于所述下限且小于等于所述上限的记录功率。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