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
摘要 本创作系为一种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设置于一电磁煞车上,让使用者在电磁煞车处于断电之煞停状态下,藉由手动操作该释放装置,压迫电磁煞车之来令片移动,以使电磁煞车之来令片脱离其煞车风叶,让使用者不必拆卸电磁煞车,即可解除电磁煞车之煞停状态,以利于使用者后续之操作。
申请公布号 TWM275320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9.11
申请号 TW094205875 申请日期 2005.04.15
申请人 台湾精密齿轮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赖原在
分类号 F16D65/00 主分类号 F16D6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志扬 台北市中山区长安东路1段23号10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设于一电磁煞车之上,该电磁煞车包含一煞车座、一来令片与一煞车风叶,该煞车座系固定于一马达之上,而该来令片间隔一弹簧卡合于该煞车座,让该来令片与该煞车座可轴向相对位移,且该煞车座与该来令片分别具有一中心圆孔,该中心圆孔系供马达之心轴穿过,且该马达之心轴之顶端与该煞车风叶紧密套合,并藉由一锁固件螺锁固定在一起,让该弹簧推压该来令片与该煞车风叶互相接触,其特征在于该释放装置具有:一把手,该把手系为U字型,该把手之两端分别具有一穿孔,且该把手两端之末端轮廓系为一凸轮,该凸轮具有一第一曲径与一第二曲径,且该第一曲径大于该第二曲径;二压板,该压板具有一穿孔,且该压板沿该压板之该穿孔之轴径方向延伸有一第一凸缘与一第二凸缘;该煞车座之相对两侧边分别具有一轴向之容槽,该二压板系分别卡于该二容槽,该二容槽限制该压板只能于轴向移动,且该压板之第一凸缘触押该来令片之外侧,而该把手设立在该压板之外侧,且该把手之该凸轮之第二曲径顶触该压板之第二凸缘,并让该把手之穿孔与该压板之穿孔相对,以套设一枢轴让该把手与该煞车座枢接。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容槽之上更设有一固定片,该固定片具有一穿孔与一对轴向之侧耳,该压板间隔该固定片卡于该容槽内。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压板之第一凸缘具有一螺孔,该螺孔螺锁有一螺丝,且藉由该螺丝之末端顶触该来令片之外侧。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螺丝套设有一弹簧。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来令片具有一对凸耳,而该压板之第一凸缘系触押该来令片之凸耳。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来令片之凸耳系具有一卡槽,该压板系卡于该卡槽,该卡槽系限制该压板只能于轴向移动。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枢轴上套设有一扭转弹簧。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枢轴系为中空圆柱状,以供一套筒螺丝穿设,将该枢轴固定于该煞车座。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锁固件之顶端具有一卡沟。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锁固件之卡沟系为一字形。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锁固件之卡沟系为十字形。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把手的握持部系朝外偏移。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电磁煞车之释放装置,其中该把手之凸轮之第一曲径更连接有一不连续断面。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系习知电磁煞车之结构分解示意图。第2图,系本创作之组合示意图。第3图,系本创作之分解示意图。第4图,系本创作之动作示意图。第5-1图,系本创作电磁煞车与其释放装置之位置关系示意图一。第5-2图,系本创作电磁煞车与其释放装置之位置关系示意图二。第6图,系本创作凸轮之外观尺寸示意图。
地址 台中县潭子乡雅潭路1段68号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