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使用于网络上的数据传输与付费系统及方法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使用于一网络上的数据传输与付费系统及方法。该网络包含一内容数据交易服务器,可让一内容数据消费者付费后取得想要的内容数据。该系统包括一内容数据消费者;一内容数据交易服务器;以及至少一个内容数据提供者。该方法首先由该内容数据交易服务器确认在该网络系统中至少一个内容数据提供者可提供传输服务;接着由该内容数据消费者发出一内容数据需求,并取得至少该内容数据的一部分;当该内容数据消费者确实已取得该部分的内容数据时,提供传输服务的相对应的内容数据提供者会由该内容数据消费者处取得一相对应的贡献度证明,并可依据该贡献度证明向该内容数据交易服务器进行请款。 | ||
申请公布号 | CN166519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9.07 |
申请号 | CN200410007739.1 | 申请日期 | 2004.03.05 |
申请人 | 周忠良 | 发明人 | 周忠良 |
分类号 | H04L12/00;H04L12/14 | 主分类号 | H04L12/00 |
代理机构 | 隆天国际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恕;郭凤麟 |
主权项 | 1.一种使用于一网络上的数据传输与付费方法,该网络包含一内容数据交易服务器,可让一内容数据消费者付费后取得想要的内容数据,其中该方法包含下列步骤:(A)由该内容数据交易服务器确认至少一个内容数据提供者,以便后续可合法地由该内容数据提供者对该内容数据消费者提供该内容数据的传输服务;(B)由该内容数据消费者发出一内容数据需求,并取得至少该内容数据的一部分;(C)当该内容数据消费者确实已取得该部分的内容数据时,提供传输服务的相对应的内容数据提供者会由该内容数据消费者处取得一相对应的贡献度证明,以代表该内容数据提供者在提供传输服务给该内容数据消费者时所相对应付出的贡献程度;以及(D)由该内容数据提供者依据所持有的贡献度证明,来向该内容数据交易服务器进行请款。 | ||
地址 | 台湾省彰化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