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以植物油之成分增进皮肤脂质之医药、化粧组合物
摘要 本发明系有关将选自包括植物油的油馏出物、植物油的不皂化成分、植物油的喃脂质及其混合物所成组群之至少一种植物油产物做为增进皮肤脂质(特别是表皮皮肤障壁之脂质)的合成之试剂,以制备含有化粧、医药或皮肤上可接受的介质之组合物之用途。根据本发明之用途俾使得以预防及/或治疗皮肤障壁之伤害(皮肤乾燥、历经光化辐射之皮肤、鱼鳞癣、粉刺、乾燥症、异位性皮肤炎、过敏、刺激及反应性皮肤、搔痒症等)。
申请公布号 TWI238724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9.01
申请号 TW089119543 申请日期 2000.09.22
申请人 扩展科学实验室 发明人 皮西里;玛斯卡
分类号 A61K7/48;A61K35/78 主分类号 A61K7/48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黄庆源 台北市大安区敦化南路1段245号8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增进皮肤脂质合成之组合物,其含有化 粧、医药或皮肤上可接受的介质及作为试剂之至 少一种植物油产物,该植物油产物系选自植物油的 油馏出物、植物油的不皂化成分、植物油的喃 脂质及其混合物所成组群,其中该植物油系选自于 葵花油、棕榈油、菜籽油、玉米油、酪梨油与大 豆油所组成之群组。 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皮 肤脂质系选自包括胆固醇、胆固醇硫酸酯、神经 醯胺1与2及其混合物之组群。 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及2项中之一项的组合物, 其特征为该植物油之不皂化成分及油馏出物系选 自包括富含生育酚及/或富含植物脂醇之不皂化成 分及油馏出物之组群。 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植 物油之油馏出物为葵花油之油馏出物。 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植 物油之不皂化成分为酪梨、大豆之不皂化成分及 其混合物。 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植 物油之不皂化成分为酪梨油不皂化成分与大豆油 不皂化成分之混合物,其中酪梨油不皂化成分与大 豆油不皂化成分之重量比在约0.1与约9之间。 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植 物油之喃脂质为酪梨之喃脂质。 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植 物油产物之用量,以该组合物总重量计,在约0.01与 100重量%之间。 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化 粧、医药或皮肤上可接受的介质为油性溶液、油 包水型乳液、水包油型乳液、微乳液、油性凝胶 、无水凝胶、囊胞分散物、微胶囊分散物、或微 粒分散物。 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供局部施敷。 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乾燥之皮肤。 1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历经光化辐射,特别是UV照射之 皮肤。 1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鱼鳞癣。 1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粉刺。 1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乾燥症。 1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异位性皮肤炎。 1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与皮肤脂质(特别是表皮皮肤障 壁之脂质)含量减少相关连的皮肤疾病。 1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过敏性皮肤。 1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刺激性皮肤。 2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反应性皮肤。 2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角膜细胞结合之疾病。 2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皮肤脱屑。 2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组合物系用于治疗搔痒症。 24.一种用于治疗与皮肤、邻近的黏膜及/或体表赘 瘤(superficial body growths)之老化相关的疾病之组合 物,其包含化粧、医药或皮肤上可接受的介质及作 为试剂之至少一种植物油产物,该植物油产物系选 自植物油的油馏出物、植物油的不皂化成分、植 物油的喃脂质及其混合物所成组群,其中该植物 油系选自于葵花油、棕榈油、菜籽油、玉米油、 酪梨油与大豆油所组成之群组。 25.一种用于治疗与皮肤、邻近的黏膜及/或体表赘 瘤之乾燥相关的疾病之组合物,其包含化粧、医药 或皮肤上可接受的介质及作为试剂之至少一种植 物油产物,该植物油产物系选自植物油的油馏出物 、植物油的不皂化成分、植物油的喃脂质及其 混合物所成组群,其中该植物油系选自于葵花油、 棕榈油、菜籽油、玉米油、酪梨油与大豆油所组 成之群组。 26.一种用于治疗皮肤、邻近的黏膜及/或体表赘瘤 由于曝露于光化辐射造成的疾病之组合物,其包含 化粧、医药或皮肤上可接受的介质及作为试剂之 至少一种植物油产物,该植物油产物系选自植物油 的油馏出物、植物油的不皂化成分、植物油的 喃脂质及其混合物所成组群,其中该植物油系选自 于葵花油、棕榈油、菜籽油、玉米油、酪梨油与 大豆油所组成之群组。 2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至26项中任一项之组合物 ,其特征为该植物油产物之用量,以该组合物总重 量计,在约0.01与100重量%之间。 2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4至26项中任一项之组合物 ,其特征为该化粧上可接受的介质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9项所界定。 2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物,其中该至少 一种植物油产物做为人类及/或动物之食品添加剂 。 3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9项之组合物,其特征为该 食品中植物油产物存在之比例,以食品总重量计, 为约0.1与20重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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