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方法
摘要 在一种提供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方法中,一伺服器决定一占用量是低于一第一门槛或大于等于一第二门槛,该占用量代表占用一伫列缓冲器或一终端机的资料量,且该第一门槛小于该第二门槛。若该占用量不低于该第一门槛,该伺服器以小于目前服务位元率之预设服务位元率提供该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若该占用量大于等于该第二门槛,该伺服器以大于目前服务位元率之预设服务位元率提供该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
申请公布号 TWI23861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8.21
申请号 TW091134164 申请日期 2002.11.22
申请人 SK电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黄仁性;蔡尚昊;朴熙媛;辛槿姫;崔昌浩;薛元熙
分类号 H04L12/16 主分类号 H04L12/16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用于在无线网路之伺服器与终端机间提供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之方法,该方法包含的步骤:(a)以该终端机所要求的服务位元率开始该数据流服务;(b)接收该终端机之一伫列缓冲器的占用量,其中该占用量代表占用该终端机之伫列缓冲器的数据流服务之资料量;(c)决定该占用量是低于一第一门槛或大于等于一第二门槛,其中该第一门槛小于该第二门槛;(d)若该占用量低于该第一门槛,决定目前服务位元率是否为预设服务位元率中之最低服务位元率,若一决定为否定的,以小于该目前服务位元率之一预设服务位元率提供该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以及(e)若该占用量大于等于该第二门槛,以大于该目前服务位元率之一预设服务位元率提供该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方法,进一步包含的(f)步骤为重复(b)至(e)的步骤。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方法,其中该(f)步骤持续至该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终止为止。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方法,其中占用该伫列缓冲器之资料量以一预设的时间间隔被检查及被报告至该伺服器。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方法,其中由该伺服器至该终端机被提供的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的最大服务位元率不大于该终端机所要求的服务位元率。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显示依照本发明用于实施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的一网路系统;第2图为一示意图,描述第1图显示之由一终端机至一伺服器被传输的封包资料之结构;以及第3图设立一流程图,用于依照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实施视频资料之数据流服务。
地址 韩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