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具有特殊表面纹路的人造皮革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具有特殊表面纹路的人造皮革,包含厚度0.1~2.0mm基材层及厚度5~100μm特殊纹路层,该基材层由纤度0.5d~0.0001d超细纤维非织物或织物经含浸以PU涂料,经凝固、水洗、干燥再经减量、研磨而形成超极细纤维人造皮革半成品;该特殊纹路层由以固形分40%以上的弹性体树脂溶液与具有深达0.06~0.25mm的加深纹路的特殊轮具结合,使与特殊轮具结合的弹性体树脂形成特殊纹路的特殊纹路层,经转移接着至基材层上,而得具有特殊纹路的人造皮革;此特殊纹路人造皮革再经干揉或湿揉后之效果将更具真皮感。可于前述特殊纹路层及前述基材层间有一层厚度0.1~0.5mm的聚胺酯层;前述的特殊纹路指羊皮纹、小牛纹等动物皮纹及任何设计纹路等。
申请公布号 CN1654737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8.17
申请号 CN200410004307.5 申请日期 2004.02.13
申请人 三芳化学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敬堂;林孟经;冯崇智;王启贤;邹长全
分类号 D06N3/00 主分类号 D06N3/00
代理机构 北京申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周春发
主权项 1、一种具有特殊表面纹路的人造皮革,其特征在于:所述的人造皮革由基材层及特殊纹路层所形成,其中:该基材层由纤度0.5d~0.0001d超细纤维非织物或织物,经含浸以PU涂料,水洗,干燥再经减量,研磨而形成超极细纤维人造皮革半成品,作为基材层;该特殊纹路层由以固形分40%以上的弹性体树脂溶液与具有深度达0.06~0.25mm加深纹路的特殊轮具结合,使与该特殊轮具结合的弹性体树脂形成特殊纹路层,经转移接着至上述基材层上,而得具有特殊表面纹路的人造皮革。
地址 台湾省高雄县仁武乡凤仁路4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