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造型化光传输装置
摘要 一种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包含一光源及一具挠性之透光结构,透光结构邻接该光源并连结一待饰物。该透光结构接收并辐射光源发出之光线,且经由透光结构辐射出之光线照明该待饰物。
申请公布号 TWM272416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8.11
申请号 TW093218772 申请日期 2004.11.23
申请人 冠德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彭启宗;温国祥
分类号 A44B15/00;A44C25/00 主分类号 A44B15/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周良吉 新竹市东大路1段118号10楼
主权项 1.一种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包含: 一光源;及 一具挠性之透光结构,其邻接该光源并连结一待饰 物,该透光结构接收并辐射该光源发出之光线,且 经由该透光结构辐射出之光线照明该待饰物。 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中 该光源系由一致光组件及藉由该致光组件控制明 灭之至少一发光体所组成。 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中 该致光组件包含电路、电池座及容置该电路及电 池座之壳体。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中 该发光体系为发光二极体(light emitting diode;LED)。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中 该发光体系为灯泡。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中 该发光体抵触该透光结构之一端面。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中 该发光体嵌入该透光结构内。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中 该造型化光传输装置更包含一热塑性胶套圈覆于 该发光体与该透光结构邻接之两端。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中 该透光结构系呈线状。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由单一线材所构成。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由成束之复数线材所构成。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为透明之热塑物质所构成。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之材质系选自以聚碳酸酯( Polycarbonate)聚苯乙烯(Polystyene)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Polymethyl Methacrylate)、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共聚 物(MMA Styrene Copolymer)、聚胺基甲酸酯弹性体( 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及乙烯酯酸乙烯酯共聚物( Ethylene Vinyl Acetate)所组成的群体之一者。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以缠绕方式固定于该待饰物上。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以黏贴方式固定于该待饰物上。 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以缝合方式固定于该待饰物上。 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以卡合方式固定于该待饰物上。 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织品图样。 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识别证。 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机车锁。 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装饰品。 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脚踏车。 23.一种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包含: 一光源,包含一致光组件及藉由该致光组件控制明 灭之至少一发光体;及 一具挠性之透光线材,该透光线材接收该发光体发 出之光线以成为一线形之连续发光体,该线形之连 续发光体配合一待饰物之外形弯折固定于该待饰 物,且经其辐射出之光线照明该待饰物使该待饰物 获得均匀且连续之发亮效果。 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致光组件包含电路、电池座及容置该电路及 电池座之壳体。 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发光体系为发光二极体。 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发光体系为灯泡。 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发光体抵触该透光线材邻接该发光体之表面 。 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发光体嵌入该透光结构内。 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造型化光传输装置更包含一热塑性胶套圈覆 于该发光体与该透光结构邻接之两端。 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为透明之热塑物质所构成。 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之材质系选自以聚碳酸酯( Polycarbonate)聚苯乙烯(Polystyene)聚甲基丙烯酸甲酯( Polymethyl Methacrylate)、甲基丙烯酸甲酯/苯乙烯共聚 物(MMA Styrene Copolymer)、聚胺基甲酸酯弹性体( Thermoplastic Polyurethane)及乙烯酯酸乙烯酯共聚物( Ethylene Vinyl Acetate)所组成的群体之一者。 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以缠绕方式固定于该待饰物上。 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以黏贴方式固定于该待饰物上。 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以缝合方式固定于该待饰物上。 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透光结构系以卡合方式固定于该待饰物上。 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织品图样。 3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识别证。 3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机车锁。 3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装饰品。 4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之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中该待饰物系为一脚踏车。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一示意图,显示习知使饰物发亮之一设计方 式。 图2为一示意图,显示习知使饰物发亮之另一设计 方式。 图3为依本创作之一实施例,显示一造型化光传输 装置之示意图。 图4为一示意图,显示本创作造型化光传输装置其 光源与透光结构搭配之一变化例。 图5为一示意图,显示本创作造型化光传输装置与 识别证结合之应用例。 图6为一示意图,显示本创作造型化光传输装置与 机车锁结合之应用例。 图7A及图7B为示意图,显示本创作造型化光传输装 置与织品图样结合之应用例。 图8为一示意图,显示本创作造型化光传输装置与 装饰品结合之应用例。 图9为一示意图,显示本创作造型化光传输装置与 脚踏车结合之应用例。
地址 新竹市科学工业园区研发二路2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