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报警手机
摘要 本发明涉及报警手机,属于手机和报警装置技术领域。目前虽然手机使用普遍,可录音,通话,听音乐,有按键,麦克风,耳机,外带方便,但不具有报警的功能。本发明在原有手机加上报警装置,扬声器,报警按键,当小偷加害被害人时,任何人按下按键,手机立即发出录制好的高声报警讯号。本发明具有维护社会治安,报警简单,减少被害人损失的优点。
申请公布号 CN1649365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8.03
申请号 CN200510023707.5 申请日期 2005.01.31
申请人 上海中策工贸有限公司;林明耀 发明人 林明耀
分类号 H04M1/21;H04M11/04 主分类号 H04M1/21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报警手机,其特征在于,包含:手机(1),报警装置(2),扬声器(3),报警按键(4),报警装置(2),扬声器(3),报警按键(4)可以内置,外置,在手机(1)的任一位置。
地址 200120上海市浦东新区荣成路85弄1号1号楼3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