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毛囊激活液 |
摘要 |
本发明的目的是提供一种能够对毛囊有效地起作用的、比已有的育发产品效果更好的用于改善脱发的产品——毛囊激活液。本发明的用于改善脱发的毛囊激活液,其特征在于,按以下配比分别称取人参提取物、绞股蓝提取物、甘草提取物、苦参提取物、辣椒提取物,置于75%的乙醇溶液中充分搅拌溶解,放置12小时后,过滤得到棕红澄清的液体产品。人参提取物:0.175~0.585重量份数;绞股蓝提取物:0.126~0.420重量份数;甘草提取物:0.100~0.340重量份数;苦参提取物:0.095~0.316重量份数;辣椒提取物:0.0036~0.012重量份数;75%乙醇:100重量份数。 |
申请公布号 |
CN121213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7.27 |
申请号 |
CN02155404.8 |
申请日期 |
2002.12.06 |
申请人 |
赵章光 |
发明人 |
赵章光 |
分类号 |
A61K35/78;A61P17/14;A61K9/08 |
主分类号 |
A61K35/78 |
代理机构 |
北京银龙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徐川 |
主权项 |
1.一种用于改善脱发的毛囊激活液,其特征在于,按以下配比分别称取人参提取物、绞股蓝提取物、甘草提取物、苦参提取物、辣椒提取物,置于75%的乙醇溶液中充分搅拌溶解,放置12小时后,过滤得到棕红澄清的液体产品,人参提取物:0.175~0.585重量份数;绞股蓝提取物:0.126~0.420重量份数;甘草提取物:0.100~0.340重量份数;苦参提取物:0.095~0.316重量份数;辣椒提取物:0.0036~0.012重量份数;75%乙醇:100重量份数。 |
地址 |
100176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永昌中路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