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用于增强病肾肾小球功能之经口摄取的液 体营养产品,其具有7.1至9.6仟焦耳/毫升(1.7至2.3卡/ 毫升)之卡路里密度,其包括蛋白质、脂肪、醣类 、维生素和矿物质,其中可归诸于该蛋白质的卡路 里分布低于可归诸于该醣类或该脂肪任一者的卡 路里之一半,其中经添加的元素型L-精胺酸贡献出 总卡路里的0.5%至7%的卡路里,且至少有一半总可用 精胺酸系该添加之元素型L-精胺酸,且其包括乳酸 、己二酸或苹果酸,其量足以提供范围在6至8之灭 菌前pH値。 2.一种经无菌灭菌的(aseptically sterilized)如申专利 范围第1项之液体营养产品。 3.一种用于增强病肾肾小球功能之可杀菌的( retortable)液体营养产品,其具有7.1至9.6仟焦耳/毫升 (1.7至2.3卡/毫升)之卡路里密度,其包括蛋白质、脂 肪、醣类、维生素和矿物质,其中可归诸于该蛋白 质的卡路里分布低于可归诸于该醣类或该脂肪任 一者的卡路里之一半,其中经添加的元素型L-精胺 酸贡献出总卡路里的0.5%至7%的卡路里,且至少有一 半总可用精胺酸系该添加之元素型L-精胺酸,且其 包括柠檬酸与钠、钾及/或钙之柠檬酸盐之组合, 该柠檬酸与柠檬酸盐对精胺酸之比例系在1至2.5之 范围。 4.一种经杀菌的(retorted)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液 体营养产品。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产品,其中 钙对磷的比例系在1:1至2:1的范围内。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产品,其中 水的含量系低于80重量%。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产品,其中 不含蔗糖和乳糖。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产品,其中 该渗透性系低于1000mOsm/公斤水。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产品,其中 总L-精胺酸贡献出在该产品中的总卡路里之1.2%至3 %的卡路里。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产品,其具 有低于0.1Pa.s(100cp)之黏度。 11.一种制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液体营养产品 之方法,系供肾衰竭病人经口摄取用,其包括将水 加热及于其中混合蛋白质和醣类以形成蛋白质-醣 类混合物;其后依次地混合元素型L-精胺酸和一量 的选自乳酸、苹果酸和己二酸所构成的组合中之 精胺酸-中和性酸且将其添加到该混合物中;混合 该脂肪与用于彼之乳化剂,并将其加到该混合物内 ;将含维生素和合意的矿物质的预混料加到该混合 物内;加热该混合物;及均质化、灭菌和包装该混 合物。 12.一种制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液体营养产品 之方法,系供肾衰竭病人经管给用,其包括将水加 热及于其中加入元素型精胺酸、柠檬酸和柠檬酸 盐的混合物;其后依次地,于其中混合入蛋白质和 醣类以形成蛋白质-醣类混合物;将该脂肪与用于 彼的乳化剂混合并加到该混合物中;将含维生素和 合意的矿物质之预混料加到该混合物内;加热该混 合物;及均质化、包装与灭菌该混合物。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至4项中任一项之产品,其系 用以符合肾衰竭病人之营养需要,且增强病肾肾小 球功能。 图式简单说明: 图1为制造不含柠檬酸或柠檬酸盐的产品所用方法 之流程图。 图2为制造同时含有柠檬酸或柠檬酸盐两者的产品 所用方法之流程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