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器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为一种显示器,用以显示光学影像。【创作特点】本创作之外观特点在于以一「小狗」之动物造型来作为显示器之整体外观,并以此动物造型之四肢来支撑显示器本体。
申请公布号 TWD105703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7.21
申请号 TW093305114 申请日期 2004.08.27
申请人 瀚斯宝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贺格安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地址 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480号1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