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发送/接收侧系统、数据配发系统/方法、程序执行装置/方法 |
摘要 |
一种游戏机系统,设置有:机顶盒(51),它是接收由利用播送系统或通信系统配发的数字数据的接收器。专用游戏机(52)要在经上述接收器接收到软件启动允许信号时,游戏机才能启动一游戏软件。在该软件启动游戏信号之后,发送该游戏软件的部分替换数据或插入数据。这些数据可以是商业广告。因此,游戏机(52)要判断在该软件是否是在加入商业广告后才运行的。若没有加入商业广告,则不能运行。 |
申请公布号 |
CN1210897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5.07.13 |
申请号 |
CN97193282.4 |
申请日期 |
1997.12.25 |
申请人 |
索尼公司 |
发明人 |
海老泽观 |
分类号 |
H04H1/00;H04L12/18;A63F9/22 |
主分类号 |
H04H1/00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
代理人 |
马莹 |
主权项 |
1.一种由接收侧系统所使用的接收方法,用于接收由发送侧系统发送的数字数据,该接收侧系统包括接收器装置以及与该接收器装置相连接并能够运行游戏软件的游戏机,其特征在于,所述接收方法包括:由所述接收器装置接收所述数字数据,其中,所述数字数据包括软件启动允许信号、在该接收侧系统启动的软件的软件识别信号、以及在所述软件运行中使用的数据的部分替换或插入数据,所述软件启动允许信号包括时间信息,并且,只有在所述接收器装置接收到软件启动允许信号后,所述游戏机才能启动所述游戏软件,并且如果所述时间信息小于前次接收时间信息值,则认为不正常,并且不启动该软件或者中断其运行,并且,若在所述软件运行中游戏机接收到与所述软件识别信号相同的识别信号以及对所述软件的部分数据进行替换或插入的数据,则所述游戏机替换或插入所述软件的部分数据后再继续它的运行,并且若在所述软件运行中所述游戏机没有接收到与已启动软件识别信号相同的识别信号,则游戏机继续执行原来的软件。 |
地址 |
日本东京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