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像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之影像显示装置(10),具有装备有薄型显示装置(2)之显示部本体(1),一个低音域用喇叭(低音用扬声器)(3)及两个中高音域用喇叭(高音用扬声器)(4a、4b),由支撑平台(8)来支撑显示部本体。而且由于支撑平台(8)之支撑底座(6)位于对向于低音域用喇叭(3)之管道排出口之位置,声音被支撑底座(6)吸收反射,从而不受设置场所地板之材质的影响,能够获得稳定之音质。再者,在内置了喇叭之框架上,在与各个喇叭(3,4a,4b)之口径略对应之第1区域内形成多个贯穿孔,在其第1区域周围之第2区域内形成多个非贯穿孔。而且使第2区域外围之形状及尺寸在第1喇叭和第2喇叭不同。藉由上述结构,由于使用一个低音用扬声器和两个高音用扬声器,可获得良好之音场扩大效果和高级感。
申请公布号 TWI236304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7.11
申请号 TW092105631 申请日期 2003.03.14
申请人 夏普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田村一郎;大塚 光司
分类号 H04R1/02 主分类号 H04R1/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影像显示装置,其具备:具备显示影像之显示部之显示部本体;播放低音域之第1喇叭;播放中高音域之第2喇叭;提高该第1喇叭之低音域特性之管道;及支撑前述显示部本体之支撑平台,其特征在于前述支撑平台具有对向于前述管道之排出口之部位者。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内建有前述第1喇叭及前述第2喇叭之框体,系于各前述喇叭之对向部与各个喇叭口径略对应之第1区域内形成多个贯穿孔之同时,于该第1区域周围之第2区域形成多个非贯穿孔,而前述第2区域外围之形状及/或尺寸系在对应于前述第1喇叭之第2区域与在对应于前述第2喇叭之第2区域相异。3.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前述第1喇叭之口径较前述第2喇叭之口径大。4.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对于前述第1区域之面积之前述贯穿孔之总开口面积之比率系与对应于前述第2喇叭之第1区域相比,在对应于前述第1喇叭之第1区域者较大。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对于前述第1区域之面积之前述贯穿孔之总开口面积之比率系与对应于前述第2喇叭之第1区域相比,在对应于前述第1喇叭之第1区域者较大。6.一种影像显示装置,其具备:具备显示影像之显示部之显示部本体;播放低音域之第1喇叭;及播放中高音域之第2喇叭;其特征在于内建有前述第1喇叭及前述第2喇叭之框体,在各个前述喇叭之对向部,在与该喇叭口径略对应之第1区域内形成多数贯穿孔之同时,在该第1区域周围之第2区域内形成多数非贯穿孔,前述第2区域外围之形状及/或尺寸系在对应于前述第1喇叭之第2区域与在对应于前述第2喇叭之第2区域相异者。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前述第1及第2喇叭系设置在前述显示部本体,前述第1喇叭系设置在前述显示部之下部或者上部之同时,前述第2喇叭系设置在前述第1喇叭之左右。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该影像显示装置具有支撑前述显示部本体之支撑平台,前述第1及第2喇叭系设置在前述支撑平台上,前述第2喇叭系设置在前述第1喇叭之左右。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至第8项中任一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前述第1喇叭之口径较前述第2喇叭之口径为大。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至第8项中任一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对于前述第1区域之面积之前述贯穿孔之总开口面积之比率,系与对应于前述第2喇叭之第1区域相比,在对应于前述第1喇叭之第1区域者较大。11.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之影像显示装置,其中对于前述第1区域之面积之前述贯穿孔之总开口面积之比率,系与对应于前述第2喇叭之第1区域相比,在对应于前述第1喇叭之第1区域者较大。图式简单说明:图1A、B系表示了先前电视显像器之构成例之要部立体构成图。图2系表示了先前电视显像器之其它构成例之要部立体构成图。图3系表示了先前电视显像器之其他构成例之平面概略图。图4系表示了先前电视显像器之其他构成例之侧剖面概略构成图。图5A-C系表示了关于本发明之一个实施形态之电视显像器图。图6系从图5之显示本体部之内部里面观察之概略图。图7系表示了低音域用音箱内部之要部构成图。图8系低音域用音箱之立体外观图。图9A-B系为了说明关于本发明之电视显像器之喇叭设置部之构成例之图。图10A-B系为了说明关于本发明之电视显像器之喇叭设置部之其它构成例之图。图11A-B系为了说明关于本发明之电视显像器之喇叭设置部之其他构成例之图。图12系变更了基于显示本体之低音域用喇叭和中高音用喇叭之设置位置之其他实施形态之图。图13系表示了变更了关于显示本体之低音域用喇叭和中高音域用喇叭之设置位置之其他实施形态之图。图14系表示了变更了关于显示本体质低音域用喇叭和中高音域用喇叭之设计位置之其他实施形态之图。图15A-C系表示了关于本发明之其他实施形态之电视显像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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