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视机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系一种关于电视机之新式样设计,造形美观大方,为横长形体,系一种观赏影像等用途之电器产品。【创作特点】从各视图观之,主要特征为:本创作为横长形体,其前面中间之萤幕,为平面直角状之宽萤幕形态,视角宽广逼真,左、右两边具有由多数细密小孔所构成之细长放音部,于平面前方约2/5部分,略为倾斜,侧面周边倒角修饰,而后面3/5部分之上方约1/3高度,设计成上方斜面,侧边三面倾斜圆弧状,并于该倾斜圆弧面之左、右两边,各横向开设数条延伸至背面1/3部分之浅凹槽,且该凹槽内另有细凸条点缀,两侧边下方,则各有一个横斜长形凹部;再者,萤幕下方中间之横长形,为可下翻之隐藏操作部,简洁之线条,不但可节省空间,增加摆置时之方便性,并能显示出其融入室内家俱之印象,降低突兀不协调之感觉;整体观之,出色又独特,是一种具有新颖性与创作性,且富于视觉美感之设计。
申请公布号 TWD105570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7.11
申请号 TW092306395 申请日期 2003.10.22
申请人 东芝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浅沼尚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如图所示「电视机」之新式样。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本创作之立体图。 第2图系本创作之前视图。 第3图系本创作之俯视图。 第4图系本创作之右侧视图。(左侧视图对称) 第5图系本创作之后视图。 第6图系本创作之仰视图。 第7图系本创作第2图之A-A剖面图。 第8图系本创作之使用状态前视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