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建筑用材料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装饰性良好、即使熄灯或无照明时也能够长时间发光的建筑用材料。在人造大理石或瓷砖的表面层叠或贴合混合有蓄光体或荧光体2的透明或半透明的树脂而形成表层部1的材料的侧面设置棱镜4及投光器6,从投光器6通过棱镜4向表层部1投光,能够在熄灯或无照明时使蓄光体或荧光体发光。
申请公布号 CN1626753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6.15
申请号 CN200410032427.6 申请日期 2004.03.31
申请人 末吉业幸;藤田耕平 发明人 末吉业幸;藤田耕平
分类号 E04F13/14;E04F15/08;C09K11/06 主分类号 E04F13/14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代理人 胡烨
主权项 1.建筑用材料,其特征在于,由在人造大理石或瓷砖的表面层叠或贴合混合有蓄光体或荧光体的透明或半透明的树脂而形成表层部的材料,以及设置于该材料的侧面、将光线投向前述表层部的投光装置构成。
地址 日本冲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