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影像显示工具
摘要 本发明系在提供一种影像显示工具,包括一工具本体,该工具本体上至少设有一影像缬取单元、一控制单元以及一显示单元;其中,该影像缬取单元将影像缬取后,再交由控制单元将所得影像在显示单元中作同步或不同步显示,或储存备份,其确实是一项相当具有产业利用价值之发明。
申请公布号 TWI233865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6.11
申请号 TW093132901 申请日期 2004.10.29
申请人 优钢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谢智庆
分类号 B25B23/14 主分类号 B25B23/14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何崇民 台中市南区美村路2段181号5楼之2
主权项 1.一种影像显示工具,主要包括一工具本体,该工具本体上至少设有一感测单元、一影像缬取单元、一控制单元、一显示单元以及一传输单元;其中,利用该影像缬取单元将影像缬取,而该感测单元测得扭力値后,透过控制单元将影像及扭力値储存备份,或使影像或扭力値于显示单元中显示;或透过传输单元将影像或扭力値传输出去。2.一种影像显示工具,主要包括一工具本体,该工具本体上至少设有一感测单元、一影像缬取单元、一控制单元以及一显示单元;其中,利用该影像缬取单元将影像缬取,而该感测单元测得扭力値后,透过控制单元使影像或扭力値于显示单元中显示,或将影像及扭力値作储存备份。3.一种影像显示工具,主要包括一工具本体,该工具本体上至少设有一影像缬取单元、一控制单元、一显示单元以及一传输单元;其中,利用影像缬取单元将影像缬取后,透过控制单元使影像于显示单元中显示,或将影像作储存备份,或透过传输单元将影像传输出去。4.一种影像显示工具,主要包括一工具本体,该工具本体上至少设有一影像缬取单元、一控制单元以及一显示单元;其中,利用影像缬取单元将影像缬取后,透过控制单元使影像于显示单元中显示,或将影像作储存备份。5.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影像显示工具,该感测单元为一应变规。6.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项或第4项所述之影像显示工具,其中该工具本体系为一手工具,系具有一驱动头及一握柄部,该驱动头上系设有一夹口。7.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项或第4项所述之影像显示工具,其中该工具本体系可为一开口扳手、一套筒、一H柄扳手或一活动扳手。8.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项或第4项所述之影像显示工具,其中该影像缬取单元系为一微型镜头。9.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项或第4项所述之影像显示工具,其中该控制单元,系包含有一资料处理部件及一记忆部件,该资料处理部件系可将所取得的影像作显示或储存的处理动作,该记忆部件,系提供将资料作储存备份之存放空间,可内建于控制单元内,亦可作外插设计使用者。10.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2、3项或第4项所述之影像显示工具,其中该显示单元,系包含有一设定部件及一显示部件,在设定部件上,系供设定显示部件之开/关或储存、删除的操作,而该显示部件为一显示幕,可提供影像缬取单元的即时动态或静态影像,或亦可自记忆部件中将影像作输出显示。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发明之影像显示工具外观示意图。第二图系本发明之影像显示工具使用状态图。第三图系本发明之影像显示工具第二较佳实施例图。第四图系本发明之影像显示工具第三较佳实施例图。第五图系本发明之影像显示工具第四较佳实施例图。第六图系本发明之影像显示工具第五较佳实施例图。第七图系本发明之影像显示工具第六较佳实施例图。
地址 台中县丰原市北阳路36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