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面板及使用此种面板之液晶显示器
摘要 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及使用此种面板之液晶显示器,此液晶显示面板具有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一液晶层、一偏光片以及一增光膜。其中,第二基板是位于第一基板上、一液晶层则位于第一基板与第二基板之间。而偏光片是配置于相对液晶层之第二基板的外表面,且偏光片具有一主轴方向。增光膜则配置于相对液晶层之第一基板的外表面,其中增光膜具有一主轴方向,且增光膜之主轴方向与偏光片之主轴方向夹一角度。由于增光膜取代位于相对液晶层之第一基板表面的偏光片,因此能够使亮度提升,且降低成本。
申请公布号 TWI233519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6.01
申请号 TW092107062 申请日期 2003.03.28
申请人 友达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张豪裕
分类号 G02F1/1333 主分类号 G02F1/133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液晶显示面板,包括: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配置于该第一基板上;一液晶层,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一偏光片,配置于相对该液晶层之该第二基板之一外表面,且该偏光片具有一主轴方向;以及一增光膜,配置于相对该液晶层之该第一基板之一外表面,其中该增光膜具有一主轴方向,且该增光膜之该主轴方向与该偏光片之该主轴方向夹一角度。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偏光片包括圆偏光片(circular polarizer),而该增光膜包括偏振光转变增亮膜(PCF)。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偏光片包括线偏光片(linear polarizer)而该增光膜包括双重增光膜(DBEF)。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基板为一主动元件阵列基板。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主动元件阵列基板为一薄膜电晶体阵列基板。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一基板为一被动元件阵列基板。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彩色滤光片基板。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液晶显示面板,其中该增光膜之该主轴方向与该偏光片之该主轴方向所夹之该角度为90度。9.一种液晶显示器,包括:一液晶显示面板,包括:一第一基板;一第二基板,配置于该第一基板上;一液晶层,位于该第一基板与该第二基板之间;一偏光片,配置于相对该液晶层之该第二基板之一外表面,且该偏光片具有一主轴方向;以及一增光膜,配置于相对该液晶层之该第一基板之一外表面,其中该增光膜具有一主轴方向,且该增光膜之该主轴方向与该偏光片之该主轴方向夹一角度;以及一背光模组,位于该液晶显示面板下方。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偏光片包括圆偏光片,而该增光膜包括偏振光转变增亮膜(PCF)。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偏光片包括线偏光片,而该增光膜包括双重增光膜(DBEF)。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增光膜之该主轴方向与该偏光片之该主轴方向所夹之该角度为90度。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第一基板为一主动元件阵列基板。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3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主动元件阵列基板为一薄膜电晶体阵列基板。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第一基板为一被动元件阵列基板。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彩色滤光片基板。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9项所述之液晶显示器,其中该背光模组包括:一导光板,该导光板具有一光入射面、一光扩散面以及一光出射面;一灯管,对应配置于该导光板之该光入射面旁;以及一反射片,配置于该导光板之该光扩散面上。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所示系习知一种液晶显示器之上视示意图;以及第2图系依照本发明之一较佳实施例之液晶显示器之立体结构示意图。
地址 新竹市新竹科学工业园区力行二路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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