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非现金式自动售货系统和方法及自动售货机和中心装置
摘要 提供一种非现金式自动售货系统,无需利用者进行繁琐的操作,使用便携式通信终端,就可以容易让现有的自动售货机实现非现金化。自动售货机(1)在发行结算请求编码之后,如果检测出利用者操作了零钱退还杆,根据该结算请求编码发行要求取消结算的结算取消请求编码;中心装置(3)介由便携式电话终端(2),根据从自动售货机(1)接收的结算取消请求编码进行相应结算的取消处理。
申请公布号 CN1623172A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6.01
申请号 CN02828604.9 申请日期 2002.11.14
申请人 日本功勒克斯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太田通博;吉田裕昭;品田裕昭;久井久美子;星野裕树
分类号 G07F7/02;G07F9/00;G06F17/60 主分类号 G07F7/02
代理机构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人 汪惠民
主权项 1、一种非现金式自动售货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进行商品销售的自动售货机;用于从所述自动售货机购买商品的便携式通信终端;和对在使用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的从所述自动售货机的商品销售进行管理的中心装置;所述自动售货机具有:根据想要购买商品的利用者的请求发行有关该商品销售的第1编码的第1编码发行机构;根据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和所述中心装置之间的通信并介由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而获取所述中心装置发行的有关商品销售许可的第2编码的第2编码获取机构;根据由所述第2编码获取机构获取的所述第2编码而控制商品销售的销售控制机构;和根据所述利用者的操作发行有关取消该商品销售的第3编码的第3编码发行机构;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具有:对所述自动售货机的所述第1编码发行机构所发行的所述第1编码进行输入的第1输入机构;将由所述第1输入机构输入的所述第1编码发送给所述中心装置的第1发送机构;接收所述中心装置发行的所述第2编码的接收机构;对所述自动售货机的所述第3编码发行机构所发行的所述第3编码进行输入的第2输入机构;和将由所述第2输入机构输入的所述第3编码发送给所述中心装置的第2发送机构;所述中心装置具有:根据和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之间的通信,认证该便携式通信终端的认证机构;根据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的第1发送机构所发送的第1编码而进行结算处理的结算处理机构;对所述第1编码进行给定处理而生成所述第2编码并发送给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的第2编码发行机构;根据所述便携式通信终端的第2发送机构所发送的所述第3编码而取消所述结算处理的结算处理取消机构。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