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包括:提供一第一晶圆,具有复数个基底晶粒;提供一第二基板,其上之位置已经预先设计好而可以与该第一晶圆匹配;将该第一晶圆含有该些基底晶粒之一第一表面,以复数个黏胶选择性地将复数个特定之区域,与该第二基板之一第一表面黏合,得到一选择性黏合晶圆,该第一晶圆与该第二基板之一间距为该黏胶之一黏胶厚度;形成复数个独立晶粒组,每一该独立晶粒组系由该基底晶粒与部分该第二基板所组成,而其形成步骤包括:对该第一晶圆之一第二表面切割该选择性黏合晶圆,其中切割之深度大于该第一晶圆之厚度,但小于该第一晶圆厚度与该黏胶厚度之和;以及对该第二基板之一第二表面切割该选择性黏合晶圆,其中切除之深度大于该第二基板之厚度,但小于该第二基板之厚度与该黏胶之厚度之和,以形成该些独立晶粒组;以及对该些独立晶粒组进行封装。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提供具有该些基底晶粒之第一晶圆时,更包括对该些基底晶粒进行一检测已知良品(Known Good Die, KGD)之制程。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形成该些独立晶粒组后与对该些独立晶粒组进行封装之前,更包括:提供一堆叠晶粒;以及接合该堆叠晶粒与该独立晶粒组上之该基底晶粒。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提供该堆叠晶粒之步骤之时,更包括对该堆叠晶粒进行一检测已知良品(KGD)之制程。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形成该些独立晶粒组后与对该些独立晶粒组进行封装之前,更包括:提供复数个堆叠晶粒;以及接合该些堆叠晶粒与该独立晶粒组上之该基底晶粒。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提供该些堆叠晶粒之步骤之时,更包括对该些堆叠晶粒进行一检测已知良品(KGD)之制程。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一晶圆之厚度,介于500mm至200mm之间。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得到该选择性黏合晶圆后,与切割该选择性黏合晶圆之该第一晶圆之该第二表面前,更包括对该选择性黏合晶圆之该第一晶圆之该第二表面进行研磨。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研磨该选择性黏合晶圆之该第一晶圆之该第二表面后,该第一晶圆之厚度介于250mm至30mm之间。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8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研磨该选择性黏合晶圆之该第一晶圆之该第二表面后,该第一晶圆之厚度介于80mm至30mm之间。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二基板,其上具有复数个晶粒大小,该些晶粒之位置已经预先设计好而可以与该第一晶圆匹配。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形成该些黏胶之一方法,包括一点胶法。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形成该些黏胶之一方法,包括预先制作一双面黏胶,于该双面黏胶上特定之一区域,配置有该些黏胶。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在得到该选择性黏合晶圆之后,与形成复数个独立晶之前,更包括一加热固化(thermal curing)步骤用以固化并强化该些黏胶。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切割该选择性黏合晶圆之一方法,包括一钻石刀(diamond blade)切割法以及一雷射切割(laser cut)法其中之一。1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玻璃基板。1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矽晶圆基板。1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塑胶基板。1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压克力基板。2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聚合物基板。2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二基板为具有透明特性之材质。2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方法,其中该第二基板为具有不透明之材质。23.一种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系由一独立晶粒组所组成,而该独立晶粒组系由一选择性黏合晶圆切割而得,其中该选择性黏合晶圆系由一第一晶圆与一第二基板,以复数个黏胶相黏合而组成,其中该第一晶圆上具有复数个基底晶粒,而该第一晶圆与该第二基板之间距为该黏胶之一黏胶厚度,而该独立晶粒组则由一基底晶粒与部分该第二基板所组成。2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形成该些独立晶粒组之步骤包括:对该第一晶圆之一第二表面切割该选择性黏合晶圆,其中切割之深度大于该第一晶圆之厚度,但小于该第一晶圆厚度与该黏胶厚度之和;以及对该第二基板之一第二表面切割该选择性黏合晶圆,其中切除之深度大于该第二基板之厚度,但小于该第二基板之厚度与该黏胶之厚度之和,以形成该些独立晶粒组。2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更包括一堆叠晶粒,接合于该独立晶粒组上之该基底晶粒。2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更包括复数个堆叠晶粒,接合于该独立晶粒组上之该基底晶粒。2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一晶圆之厚度,介于30mm至250mm之间。2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一晶圆之厚度,介于30mm至80mm之间。2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二基板,其上具有复数个晶粒大小,该些晶粒之位置已经预先设计好而可以与该第一晶圆匹配。3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玻璃基板。3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矽晶圆基板。3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塑胶基板。3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压克力基板。3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二基板为一聚合物基板。3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二基板为具有透明特性之材质。3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项所述之超薄晶圆级堆叠晶粒封装结构,其中该第二基板为该第二基板为具有不透明之材质。图式简单说明:第1图至第8图绘示一超薄晶圆级堆叠封装方法流程之三视图,系依照本发明之一实施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