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相机
摘要 一种照相机,在选择闪光发光时,即使为了防止电压下降而在闪光发光前禁止充电,仍能进行闪光发光。在昇压电路41上连接着触发电容51,且在此触发电容51上并联连接着放电用阻抗45a及延迟用电容45b。当回应解除按钮7的按押而开始快门叶片的开闭动作时,可由禁止用电晶体49使昇压电路41的充电动作停止。当昇压电路41停止时,虽然,触发电容51是透过阻抗58、放电用阻抗45a而开始放电,但同时利用透过放电用阻抗45a放电的延迟用电容45b,在同步开关27变成开为止的期间,触发电容51的充电电压是一直维持在闪光发光所需的电压。
申请公布号 TWI23299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5.21
申请号 TW093101811 申请日期 2004.01.28
申请人 富士能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齐藤龙夫
分类号 G03B15/05 主分类号 G03B15/05
代理机构 代理人 詹铭文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萧锡清 台北市中正区罗斯福路2段100号7楼之1
主权项 1.一种照相机,具备一闪光灯装置,为了利用一闪光放电管使一主电容放电,而回应在快门叶片的开闭动作中被输入的同步信号,使一触发电容放电以产生一触发电压,并将该触发电压施加至该闪光放电管,其特征在于该照相机包括:一闪光操作构件,利用外部的操作可切换于一开位置与一关位置之间;一禁止信号输出手段,回应解除操作的快门叶片的开闭动作之开始,而输出一充电禁止信号,其中,该闪光灯装置包括:一昇压电路,当该闪光操作构件在该开位置时作动,以充电该主电容与该触发电容,且当该闪光操作构件在该关位置时则不作动,以停止该主电容与该触发电容的充电;一禁止手段,利用该充电禁止信号而强制地使该昇压电路不作动;一放电延迟手段,当利用该禁止手段使该昇压电路不作动时,至少在快门叶片的开闭动作中直到同步信号输入为止,维持该触发电容的充电电压至可闪光发光的一可闪光发光电压,之后使该触发电容放电至比该可闪光发光电压还要小。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照相机,该放电延迟手段是由相对于该触发电容呈并联连接的延迟用电容与放电用阻抗构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或第2项所述之照相机,其中该禁止信号输出手段是在快门叶片的开闭动作后之底片给送完成的时点中,停止充电禁止信号之输出。图式简单说明:图1是依照本发明之较佳实施例的照相机外观斜视图。图2是照相机的要部结构方块图。图3是闪光灯装置的电路图。图4是按押操作解除按钮时的处理手顺流程图。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