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瓦斯炉(四) GAS STOVE
摘要 本发明提供一种可提高加热烹调时之操作性,且当清扫面板上面之际能顺畅且确实实行其作业之瓦斯炉。为达此目的,在由耐热玻璃构成的面板下面设置由光感应器等构成之非点触型开关,使得在面板上面位置可实施点火或火力调节等各种操作。又,设有在以该等开关检出操作者之操作时,可控制以进行对应其操作之特定动作之控制装置。
申请公布号 TWI232921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5.21
申请号 TW092134245 申请日期 2003.12.04
申请人 林内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水谷嘉宏;蒲厚仁
分类号 F24C5/12;F24C5/16 主分类号 F24C5/1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恽轶群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陈文郎 台北市松山区南京东路3段248号7楼
主权项 1.一种瓦斯炉,系由玻璃板形成可覆盖收容瓦斯燃 烧器之炉本体上面之面板者,其特征在于: 在前述面板下侧配设有检测装置,且设置有可控制 之控制部,该控制部在藉由前述检测装置检出操作 者之操作时,可利用瓦斯燃烧器进行对应该操作之 特定动作。 2.一种瓦斯炉,系由玻璃板形成可覆盖收容瓦斯燃 烧器之炉本体上面之面板,且在其面板形成有瓦斯 燃烧器用开口者,其特征在于: 在前述面板上面设有操作部,且于对应面板操作部 之下面设有检测装置,又,设置有可控制之控制部, 该控制部在藉由检测装置检出前述操作部中之操 作者操作时,可利用瓦斯燃烧器进行对应该操作之 特定动作。 3.一种瓦斯炉,系由玻璃板形成可覆盖收容瓦斯燃 烧器之炉本体上面之面板,且在其面板形成有瓦斯 燃烧器用开口者,其特征在于: 在前述面板上面设有操作部,且于对应面板操作部 之下面设有检测装置,又,在前述炉本体设有供给 瓦斯至瓦斯燃烧器之电磁瓦斯控制阀,且,设置有 在藉由检测装置检出前述操作部中之操作者操作 时,可控制前述电磁瓦斯控制阀动作之控制部。 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瓦斯炉,其中前述检测装 置系使用光感应器。 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瓦斯炉,其中前述检测装 置系使用光感应器。 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或5项之瓦斯炉,其中前述面 板之操作部具有红外线透过性,且前述光感应器系 由红外线之发光部与受光部构成。 7.如申请专利范围第4或5项之瓦斯炉,其中前述面 板之操作部具有可见光透过性,且前述光感应器系 由可见光之发光部与受光部构成。 8.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之瓦斯炉,其中前述检测装 置系使用依静电电容之变化而动作之开关。 9.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之瓦斯炉,其中前述检测装 置系使用依静电电容之变化而动作之开关。 10.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8或9项之瓦斯 炉,其中前述面板之热传导率系在1.0~2.0W/mk之范 围内。 11.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3、4、5、8或9项之瓦斯炉, 其中前述操作部配置于偏离瓦斯燃烧器正面之侧 方。 1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8或9项之瓦斯 炉,其中前述检测装置设置有当在面板上检出异物 或小动物等操作者以外的东西时,可防止前述控制 部误动作之误动作防止装置。 1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8或9项之瓦斯 炉,更设置有动作限制装置,用以在操作者误操作 时,使前述控制部不会进行对应前述误操作之控制 动作。 1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8或9项之瓦斯 炉,更设置有在前述瓦斯燃烧器点火后,操作者误 操作时,用以进行熄火动作之紧急熄火装置。 1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2、3、4、5、8或9项之瓦斯 炉,更设置有用以锁固前述控制部之动作的锁固装 置。 图式简单说明: 第1图系表示第1实施形态之瓦斯炉之平面图。 第2图系表示放大第1图之瓦斯炉之侧面图。 第3图系为第2图之瓦斯炉之部份放大截面图。 第4图系为第1图之瓦斯炉之横截面图。 第5图系表示放大第1图之瓦斯炉操作之部份平面 图。 第6图系为第5图之操作部下部之开关之部份截面 图。 第7图系在第5图之7-7线之部份截面图。 第8图系表示第1图之瓦斯炉回路构成之方块图。 第9图系表示同瓦斯炉之点火动作之流程图。 第10图系表示第2实施形态之瓦斯炉操作之部份平 面图。 第11图系表示同瓦斯炉之点火动作之流程图。 第12图系表示第3实施形态之瓦斯炉操作部之部份 平面图。 第13图系表示第4实施形态之瓦斯炉之部份截面图 。 第14图系表示第5实施形态之瓦斯炉操作之部份平 面图。 第15图系表示同瓦斯炉之操作锁固动作之流程图 。 第16图系表示第6实施形态之瓦斯炉操作部之部份 平面图。 第17图系表示变形例之瓦斯炉之部份截面图。 第18图系表示习知瓦斯炉之平面图。 第19图系表示放大第18图之瓦斯炉之侧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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