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对焦机构
摘要 一对焦机构,其包括镜头、镜头座、影像感测装置及若干楔形块,其中该镜头座上设有与该楔形块形状相应之开口,该影像感测装置包括一影像感测元件和一影像感测元件封包,该封包上设有与楔形块形状相应之孔槽,该影像感测元件设置于该封包内,该封包容置于该镜头座内,该楔形块设置于该开口与该孔槽内,可相对该开口和该孔槽滑动,通过楔形块之斜面与孔槽之斜面之相对滑动来改变影像感测元件与镜头之间之距离。
申请公布号 TWM264522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5.11
申请号 TW093214493 申请日期 2004.09.10
申请人 鸿海精密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蔡明江;李俊佑;江宗韦
分类号 G03B13/32 主分类号 G03B13/3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对焦机构,其包括:一镜头;一镜头座;一影像感测装置,该影像感测装置包括一影像感测元件与一影像感测元件封包,其中该影像感测元件设置于该封包内,该封包容置于该镜头座内;及若干楔形块,各楔形块分别包括一斜面;其中,该镜头座上设有与该楔形块形状相应之开口,该封包上设有与该楔形块形状相应之孔槽,该楔形块设置于该开口与该孔槽内,可相对该开口和该孔槽滑动,通过楔形块之斜面与孔槽之斜面之相对滑动来改变影像感测元件与镜头之间之距离。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对焦机构,其中该楔形块之斜面凸出于其他面。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2项所述之对焦机构,其中该楔形块为四个,其中两两相对设置。4.如申请专利范围第3项所述之对焦机构,其中二相对设置之楔形块之斜面朝向镜头,另外二相对设置之楔形块之斜面背向镜头。5.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对焦机构,其中该影像感测元件封包进一步包括一凹部。6.如申请专利范围第5项所述之对焦机构,其中该影像感测装置进一步包括一保护玻璃,该保护玻璃将影像感测元件封装于该封包之凹部内。图式简单说明:第一图系本创作对焦机构近距离对焦时之立体图;第二图系第一图中沿Ⅱ-Ⅱ方向之剖示图;第三图系第一图中沿Ⅲ-Ⅲ方向之剖示图;第四图系本创作对焦机构远距离对焦时之立体图;第五图系第四图中沿Ⅴ-Ⅴ方向之剖示图;第六图系第四图中沿Ⅵ-Ⅵ方向之剖示图;第七图系现有对焦机构之剖示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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