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可看内容物之蒸笼,系由透明材质所制成,其具有一主体,而该主体系有一容置空间,该容置空间分别具有一第一开口及一第二开口,该二开口系位于主体之纵轴上,且常态下该第一开口系位于主体上段的顶端,而第一开口之直径较大于第二开口之直径,且该主体之第一开口及第二开口分别可供一对应的顶盖及底板盖合、容置,而该顶盖之轴心位置凸设有一供使用者拿取顶盖的凸部,且该顶盖更设有一贯穿之通孔,该主体之第二开口的周缘朝轴心之方向凸伸有一靠抵部,以供该底板靠抵进而容置于主体中,且该底板系具一个以上的孔贯穿,使该底板概成一网状之型态。2.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看内容物之蒸笼,其中该顶盖及底板,系为非透明之塑胶材质所制成。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所述之可看内容物之蒸笼,其中该主体系可设置数局部透明区。图式简单说明:图一为本创作可看内容物之蒸笼之剖视图;图二为该可看内容物之蒸笼之局部透明外观图;图三为该可看内容物之蒸笼之全部透明外观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