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化油器
摘要 一种燃油化油器,由一个扁圆形盒子及其上方的燃气喷嘴构成,盒子底部有一个轻烃入口。化油器置于炉头内,现有各种燃料灶具均可使用,配置化油器后,各种灶具不需改造,即可直接使用轻烃作燃料,并且燃油无需预热或强制气化,燃烧稳定、完全,无黑烟,无异味。尤其适宜于餐饮业使用,既保护环境,又可节省燃料费用。
申请公布号 CN2699142Y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5.11
申请号 CN03205818.7 申请日期 2003.08.02
申请人 林有为;黎德铭;何代鹏 发明人 林有为
分类号 F23K5/22;F24C5/18 主分类号 F23K5/2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1.一种燃油化油器,包括化油器盒体、燃油入口及燃气出口,其特征是化油器置于炉头内,化油器燃油入口与炉头进油管连接,盒体燃气出口处安装喷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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