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器材
摘要 一种照明器材(1),投射光束,以用于在剧院舞台、电影院和电视演播室以及类似场所内聚光照明。该器材包括在外壳(25)一端的光源(20),外壳在其对置一端具有光束射出孔眼(24),光源和孔眼配置成大体上与照明器材的纵轴或光轴(19)同心。一个或多个光束成形遮光板(30、31、32、33),并优选地是诸如一个或多个透镜(22、23)、光圈(28)和/或光栅或遮光片(29)的其他一些光束影响元件沿着光束顺着从光源到孔眼穿过外壳的纵轴的路径配置。光束成形遮光板相对于纵轴的位置,及优选地所有光束影响元件相对于纵轴的位置可以调节。此照明器材可产生轮廓分明的光束或光锥,其几何形状、锥角和聚焦点都可以手动或遥控改变。
申请公布号 CN1200218C 申请公布日期 2005.05.04
申请号 CN01810447.9 申请日期 2001.05.02
申请人 N.V.ADBTTV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托马斯·布罗克曼;彼得·I·W·普莱斯纳;克里斯琴·波尔森
分类号 F21S10/00;F21V14/00;//F21W131∶406 主分类号 F21S10/00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李晓舒;魏晓刚
主权项 1.一种照明器材,用于投射光束,并用于结合剧院舞台、电影院和电视演播室以及类似场所进行聚光照明,该器材包括:光源,其布置在外壳的一端处,外壳在其对置的一端处具有光束射出孔眼,光源和孔眼布置成与外壳的纵轴或光轴同心;光束影响装置,其包括:至少一个光束成形遮光板,该遮光板可调节,以便成形由光源发出的光束的周边轮廓,从而将光束形成为一种选定的几何形状;以及从由透镜、光圈、和光栅或遮光片构成的组中选出的一个光束影响元件,用于影响由光源发出的光束,并沿着光束顺着从光源到孔眼穿过外壳的所述纵轴的路径予以布置;以及调节装置,该调节装置与每个光束成形遮光板操作上相关联,用于相对于所述纵轴调节与其相关的光束成形遮光板的位置,每个调节装置包括环形主体,该环形主体布置成该环形主体的轴线与所述纵轴重合,且环形主体为了围绕所述纵轴转动而布置,并连接到与该环形主体相关的光束成形遮光板上,以致调节装置围绕所述纵轴的转动可调节相关的光束成形遮光板相对于所述纵轴的位置。
地址 比利时托芬特姆